從 羅馬書一章17-20節 看 '神的四個顯明'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1:18 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示在那些以不義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虔不義上
1:19 因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裡面,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瞭。
1:20 自從創造世界以來,
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1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

     

四個顯明

說明

經文

在福音上
顯明
神的義

在約三16,神的愛乃是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在弗二5、8,神的恩乃是神救恩的憑藉。在這裡,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大能。神的義是堅定的,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九14;)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十四17。)就律法而論,愛和恩都可變動,但義不能變動。神的義更是如此。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出來的,不是我們的義,乃是神的義。所以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在不虔不義的人
顯明
神的忿怒

前節神的義是在福音上顯示與信;這裡神的忿怒是從天上顯示在人的不虔不義上;這給我們看見,神的義與神的忿怒二者顯示的對比。原來是神的忿怒從天上顯示在人的不虔不義上;但神的福音來到,情形就改觀了,如今是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與我們的信。人類從開始就不尊重神的真理,反倒以不義加以壓抑。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示在那些以不義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虔不義上。

在人心裡(良知)
顯明
神的存在

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在人的心靈裡,自有認識神的本能,因為人裡面的靈,是神專為了使人能接觸、敬拜、感受祂而創造的。有關神的事情,我們人雖然無法全部知道,但至少神已經將祂自己稍微顯示給我們,讓我們能瞭解到某種程度。我們對神的認識,不是外加的知識,乃是內在的意識;也不是因理性的推敲而來的,乃是神啟示在我們內心裡的。聖經知識並不是我們認識神的惟一來源,因為神不但借著白紙黑字說話,神也借著各種各樣的人、事、物說話。許多時候,信徒在屬靈的事上缺少認識,並不是因為神沒有光照、啟示他們,而是因為他們的心不正(參太十三14~15)。驕傲的人,心裡沒有神;自以為是的基督徒,無法明白神的旨意

1:19 因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裡面,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瞭。

在天地宇宙間
顯明
神的永能和神性

神性質的特徵是受造之物所能證實的,然而受造之物不能證明神的神格、身位,惟有那是神之話,將神表明出來(約一1,18)的耶穌基督,祂這活的人位,纔能把神的神格、身位,就是神的本身,神的自己,表證出來。使徒保羅在本章這裡是講受造之物證實神的存在,所證實者只是神所顯出的屬性,特徵。他在西二9是講基督作神具體的表現,所表現者乃是神的位格、身位,就是神的自己

1:20 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1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

 

*請參照     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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