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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彼得前書三章14-17節 看 基督徒 '為義受苦時當如何自處'
3:14 你們就是因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3:15 只要心裡尊基督為聖,以祂為主,常作準備,好對每一個問你們裡面盼望因由的人有所答辯, 3:16 且要帶著溫柔和敬畏,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的人,因你們在基督裡的好品行,感到羞愧。 3:17 如果神的旨意要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如何自處
說明
經文
不怕威嚇 不要驚慌
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怕人的威嚇』按原文應譯作『怕人所怕的』;全句可能引自賽八12『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 信徒在受逼迫時,若體會有主基督的同在,他們就有從神而來的膽量,引導他們作美好的見證。 與其懼怕仇敵,倒不如全心信靠神,相信基督統管一切,由祂掌管我們的思想和情感,仇敵就沒有辦法動搖我們了。
3:14 你們就是因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
心裡 尊基督為聖 以基督為主
『尊主基督為聖』意指將基督從各樣事物中聖別出來,尊祂為主,使祂在凡事上居首位(參西一18)。 真正尊主基督為聖的人,應當讓祂主宰我們生命的每一範疇,包括我們的財產、職業、收藏、婚姻、閒暇等等。 我們若因逼迫者而害怕驚慌,(13∼14,)就顯得心裡好像沒有主一樣。所以我們遭受逼迫時,該向別人表明我們裡面有基督為主。這就是尊祂為聖,將祂從別的神聖別出來,不把祂降低像無生命的偶像一樣。
3:15 只要心裡尊基督為聖,以祂為主,常作準備,好對每一個問你們裡面盼望因由的人有所答辯,
帶溫柔敬畏 存無虧良心
一位有主在心的人,必定滿有敬畏及溫柔。他敬畏神,因為他深知神是那一位;他有溫柔,因為他是由神作主,而非自我作主。 良心既然是我們人靈的一部分,(羅九1,八16,)顧到我們的良心就是在神面前顧到我們的靈。基督徒的好品行該是在基督裡的。這是一種在那靈裡的日常生活,高過僅僅合乎倫常道德的。
3:16 且要帶著溫柔和敬畏,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的人,因你們在基督裡的好品行,感到羞愧。
甘心遵行 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指神為著我們的益處而對我們所處的環境有所安排(參羅八28);『叫你們因行善受苦』這話暗示前面所說的『熱心行善』和『存著無虧的良心』行事(參13,16節),不一定會改變反對者的態度,而仍叫我們繼續受冤屈的苦。 信徒受苦若是出於神的旨意,就必含有積極的作用:信心是否牢靠;受苦能考驗人依靠神的真正程度。
3:17 如果神的旨意要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彼得書信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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