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 '基甸的失敗 VS 參孫的失敗'

   

5:16    我說,你們當憑着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着肉體只照着靈而行的人身上
8:30    基甸有七十個兒子,都是他親生的,因爲他有許多妻子
8:31    在示劍的妾,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基甸給他起名叫亞比米勒
16:16 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魂裏煩得要死
16:17 參孫就把心中的一切都告訴了她,對她說,向來人沒有用剃刀剃我的頭,因為我從母腹裏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所有的人一樣
16:18 大利拉見他把心中的一切都告訴了她,就打發人去召請非利士人的首領,說,他已經把心中的一切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裏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裏。
16:19 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把參孫頭上的七條髮綹都剃除。於是大利拉起首剋制他,他的力氣離開了他

       

基甸失敗

說明

參孫失敗

說明

不仁慈
殺了那些
不支持他的同胞


干犯第六條誡命

第一,基甸不仁慈;他殺了那些不支持他的同胞,(士八1617,)干犯了神的第六條誡命;(出二十13;)基督是神的恩慈,領我們悔改。(羅二4,多三4,弗二7。)

照着規條
非照着生命
沒有出於生命
的東西

參孫以神作他的頭而有能力,這是照着規條而非照着生命。因他沒有出於生命的東西,就不知道如何約束他肉體裏的情慾

放縱
肉體的情慾
有許多妻子


干犯第七條誡命

第二,他放縱肉體的情慾,(參加五16,羅八4,)對肉體的情慾毫不約束;這由士師記八章三十節所指明,那裏告訴我們,基甸有七十個兒子,『因爲他有許多妻子;』此外,他在示劍的妾,也給他生了一個兒子;(31;)藉此基甸干犯第七條誡命。(出二十14。)

不知約束
肉體的情慾

放縱情慾
無生命的能力

參孫是士師記中最後一位士師。所謂最後,是指總結或完結士師們整個的光景總結於無生命的能力。這很可悲。一個在神元首權柄之下的拿細耳人,一個完全順服分別出來爲着神並歸於神,且滿了神聖能力的人,怎麼也會放縱情慾,這很難解釋。

貪戀
百姓所奪的掠物

干犯第十條誡命

製造以弗得

敗壞基甸的家
敗壞以色列社會

第三,雖然基甸在拒絕管理百姓的事上作得正確,(士八2223,)卻貪戀百姓所奪的掠物(他們所奪的耳環),因而干犯了第十條誡命,百姓就將掠物交給他;基甸用他從百姓取得的金子製造了一個以弗得,這以弗得成了以色列人的偶像;(2427,出三二1421;)結果,基甸的家和整個以色列社會都敗壞了

大有能力
卻過於
放縱情慾
毫無
羞恥
毫無顧慮
毫無約束

士師記告訴我們,耶和華的靈感動了參孫,(十三25,)而其他的士師也同樣大有能力。…他們雖然大有能力卻過於放縱他們的情慾,毫無羞恥、顧慮和約束

結果

失去
享受基督的機會

士師記是關於享受那豫表基督的美地基甸的成功指明得着絕佳的機會享受基督,而他的失敗指明失去享受基督的機會

犯淫亂
滿了肉體

無論在何處,面對任何人,參孫都滿了能力,但他同時又犯淫亂,滿了肉體

   

*請參照   2021年 夏季訓練 - 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結晶讀經   第八篇 基甸作神大能勇士的內在意義 (士師記); 第十二篇 在主的恢復裏走生命的路 (路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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