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 '約珥書中的四個因素,四個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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珥1:3 你們要將這事傳與子,子傳與孫,孫傳與後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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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原則 |
說明 |
經文 |
第一個因素 |
第一個因素或原則是消毀的原則,就是蝗蟲的消毀。『剪蝗剩下的,群蝗來喫;群蝗剩下的,舔蝗來喫;舔蝗剩下的,毀蝗來喫。』(一4。)這些蝗蟲表徵人類政權,牠們已經存在了兩千七百年,現今仍然存在著。列國的政權已過為神所使用,現今仍為神使用,為要消毀以色列。今天在地上仍有與列國有關的消毀因素。 |
珥1:3 你們要將這事傳與子,子傳與孫,孫傳與後代。 |
第二個因素 |
第二個因素,第二個原則,是受苦的因素,就是以色列在蝗蟲下的受苦。以色列在蝗蟲的消毀下受苦,幾乎有二十七個世紀之久。我們看以色列的受苦,可能希奇為甚麼神允許這事持續這麼久。我們會問,為甚麼神允許祂的選民在消毀的蝗蟲下受苦。一面,神容讓這種受苦繼續;另一面,祂不容讓以色列全然被消毀。以色列是惟一遭受蝗蟲這麼長時間消毀的國家。然而,以色列繼續忍受並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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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因素 |
蝗蟲的消毀和以色列的受苦都是為著我們。這就是說,今天在召會生活中的我們,乃是猶太人和列國的受惠者。這是第三個因素,第三個原則。保羅說,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羅八28。)因此,我們是第三個因素-受惠者。作為受惠者,我們應該感謝主,為著祂藉著蝗蟲的消毀和猶太人的受苦,為我們所作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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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因素 |
約珥書的第四個因素是復興的原則。將來必有一個真正、實際、真實的復興;但今天當我們這第三個因素有分於並享受基督的顯現時,我們就經歷復興這第四個因素。基督的顯現是藉著前兩個因素-蝗蟲的消毀和以色列的受苦-而產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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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約珥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 約珥書中的四個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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