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一章17節 看 '整卷羅馬書簡要的精粹'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7 因為
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5:18 如此說來,
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
5:19
藉著一人的悖逆,多人構成了罪人,照樣,藉著一人的順從,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
16:3 問我在
基督耶穌裡的同工,百基拉亞居拉安;
16:4 他們為我的性命,
將自己的頸項置於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召會也感謝他們;
16:5 又問在他們
家中的召會安。問我所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是亞西亞歸基督初結的果子

     

羅馬書有三段

經文

說明

第一段
說到稱義

義人

第一段說到稱義這件事,給我們看見如何在神眼中成為義的,如何成為對的。神稱我們信徒為義,乃是向新約時代以信耶穌為本的人,顯示祂的義稱義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神能這樣作,乃是基於基督的救贖

第二段
被稱義得生命
而有了生命

必本於信
得生

第二段告訴我們如何藉著被稱義得生命,而有了生命。(五18。)得死亡的路是被神定罪;得生命的路是被祂稱義
生命是神救恩的目標,因此稱義乃是生命的稱義稱義本身不是目的,乃是為著生命。我們藉著稱義,已經達到並符合神義的標準,所以現在神能將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

第三段
如何()

並活著

第三段告訴我們如何活著。我們接受了這生命之後,需要將這生命活出,主要是藉著實行身體生活。羅馬書最後一段,從十二章至十六章末了,論到我們的生活。我們主要的就是需要過召會生活眾地方召會十六章所啟示,我們生活的主要部分

整卷羅馬書
包括三件事

稱義
得生命
正確的活著

三件事

整卷羅馬書包括三件事:稱義、得生命、並正確的活著。讚美主!我們都被稱義了,我們都得著了神聖的生命。現今我們主要的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在地方召會中活出這生命。這是憑神聖生命活著的路義人必本於信得生活著

     

*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 第 一 章  註解
* 請參照  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二篇、神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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