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給使徒保羅的指令' '與神同工以服事人的要則'

 

26:12 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使命,往大馬色去
26:13 王阿,正午的時候,我
在路上看見一道光比日頭還亮從天上四面照著我和與我同行的人
26:14 我們都
仆倒在地上,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語向我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你踢犁棒是難的
26:15 我說
,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26:16
你起來站著,我向你顯現,正是要選定你作執事和見證人,將你所看見我的事,和我將要顯現給你的事,見證出來
26:17
要拯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
26:18
差你到他們那裡去,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
26:19 亞基帕王阿,
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服事人之要則

 說明

經文 (26:18)

眼得開

新約禧年屬靈神聖的福分,也就是神福音的福分,其中第一項是叫墮落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使他們能在屬靈的範圍裡看見神聖的事。要看見這些事,需要屬靈的視力神聖的光

叫他們
眼睛得開

轉入光中

黑暗是罪和死的標記;
光是義和生命的標記。(約一4,八12。)

從黑暗
轉入光中

轉向神

撒但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這國屬於黑暗。(太十二26與註1。)
轉向神即轉向神的權柄,就是神屬於光的國。

從撒但權下
轉向神

信入主

信入基督時,得了神所賜永遠的生命而從神生了(約翰福音1:12-13)。「那靈自己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書8:16)。神的靈就內住在我們的靈裡,成了我們「裡面的人」(羅7:22,林後4:16,弗3:16)。

信入我

得赦罪

本來我們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有罪案,但是因著相信主耶穌,我們的罪案就被消除了。人的罪案一經消除,連帶的,也就免去將來所要受神公義的刑罰。這是因為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擔當了神公義的刑罰,神不能再來刑罰我們。

得蒙赦罪

得基業

不僅在地位一面,也在性質一面。(羅六19與註222。)地位一面的聖別,只是在地位和用途上有改變性質一面的聖別,乃是在性情上,為神的聖別性情所變化,也是用神的聖別性情所完成的變化。(林後三18。)聖別就是給神浸透;祂是我們的產業作我們今天的享受。這要完成於我們在神生命裡成熟,得以像神,並有資格在來世和永世,完滿得著並享受神作我們的基業

在一切
聖別的人中
得著基業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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