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 ' 看 '神聖使命的內容 VS 事實-信心-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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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4: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去宣揚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復明,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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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託付內容 |
經文 |
事實-信心-經歷 |
說明 |
屬靈的範圍 |
叫 |
看見事實 |
這是要實現神的禧年,主悅納人的禧年,就是主耶穌在路四18~21照著神新約的經綸所宣揚的。(見路四19註1。)新約禧年屬靈和神聖的福分,也就是神福音的福分,其中第一項是叫墮落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使他們能在屬靈的範圍裡看見神聖的事。要看見這些事,需要屬靈的視力和神聖的光。 |
生命的光 |
從 |
信心是支取 |
黑暗是罪和死的標記;光是義和生命的標記。(約一4,八12。) |
轉向 |
從 |
撒但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這國屬於黑暗。(太十二26與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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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赦罪 |
又因 |
信心是承認神所說的,所作的是真。信心是接受事實,承認其為事實。 |
赦罪是新約禧年一切福分的基礎。 |
包羅萬有 基督 信徒的基業 今天 豫嘗這基業 來世和永遠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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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 |
在經歷中用神的恩典,就應該用信心來支取神為他所成就的事實。 這事實是神所作成的。而信心是人所當有的。 事實是神的,經歷是人的, 聖經中所表明的,不過是 『事實—信心—經歷』。 |
不僅在地位一面,也在性質一面。(羅六19與註2,22。)地位一面的聖別,只是在地位和用途上有改變;性質一面的聖別,乃是在性情上,為神的聖別性情所變化,也是用神的聖別性情所完成的變化。(林後三18。)聖別就是給神浸透;祂是我們的產業,作我們今天的享受。這要完成於我們在神生命裡成熟,得以像神,並有資格在來世和永世,完滿得著並享受神作我們的基業。 |
*請參照 2016年 國殤節特會 基督的擴增,爲著召會的建造 第一篇 在使徒行傳的繼續裏基督的擴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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