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聖經 看 '復活的三個等次’
林前15:20-23:「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林前15:52:「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約5:29:「作惡的,復活定罪。」
啟20:5:「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
啟20:4-6:「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20:11-15:「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等次 |
時期 |
人 |
說明 |
應用 |
相關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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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次 |
基督時期 |
耶穌基督 |
作為 初熟的果子, 首先 從死裡復活 |
為眾人開啟 復活的門, 作為 得勝的確據 |
西1:18:「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啟1:5:「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 |
第二等次 |
千年國 之前 (主再來時) |
在基督裡的信徒 (義人) |
在主再來時 復活得生命 |
- 得著 榮耀的身體 - 與基督 一同作王 - 參與千年國度的統治 |
約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路14:14:「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的;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帖前4:16:「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
第三等次 |
末期 (千年國末期) |
不信者 (不義的人) |
- 在千年國結束時復活 - 新天新地之前 - 神對一切的對付完成時 |
- 復活受審判 - 面對 白色大寶座 的審判 - 永遠的結局 |
補充說明:
- 1. 這三個等次顯示了神救贖計劃的進程:
- * 始於基督的復活(初熟的果子)
- * 繼而是信徒的復活(千年國前)
- * 最後是不信者的復活(千年國末)
- 2. 每個等次都有其特定的時間和目的:
- * 第一等次:確立復活的實際和得勝
- * 第二等次:賜生命給信徒,建立千年國度
- * 第三等次:最後的審判,結束舊造
- 3. 等次之間的區分反映了:
- * 與基督的關係(在基督裡或在基督外)
- * 生命的性質(得生命或定罪)
- * 最終的結局(與基督同王或永遠滅亡)
- 4. 這個復活的次序完全符合神的公義和慈愛:
- * 彰顯祂的救贖
- * 實現祂的審判
- * 完成祂永遠的旨意
*請參照 新約恢復版聖經 哥林多前書 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