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創造的目的、心意、中心、基礎
創1:26-28「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亞12:1「耶和華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
啟4:11「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能力的,因為你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方面 |
意義 |
實例 |
應用 |
相互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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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神的最終目標是要得著召會,萬物的存在都是為此服務 |
萬有(包括天地萬物)都是為著召會的產生而存在 |
我們應認識 自己存在的 終極目的 是為著 成為召會的一部分 |
代表創造過程的終點;所有其他方面(基礎、中心、心意)都服務於這個最終目的;作為最終目標,接收其他三個方面的貢獻 |
心意 |
神創造人的核心意圖是為了與人建立親密關係,使人與神調和 |
人有靈,能與神交通並接受神 |
我們應回應 神的心意, 尋求與神 更深的聯合 |
連接中心與目的的橋樑;建立在以人為中心的創造上,引導人走向產生召會的目的;通過人與神調和來實現神的意願和計畫 |
中心 |
在神的創造中,人居於核心地位,因人有靈能盛裝神 |
諸天是為著地, 地是為著人, 有靈的人 是為著神 |
我們應明白 人在神計畫中 的 中心地位和責任 |
是基礎和心意之間的樞紐;將神的意願和計畫(基礎)具體化為以人為中心的創造,為人與神調和(心意)奠定物質和屬靈條件 |
基礎 |
神的創造不是偶然,而是基於神永遠的計畫和意願 |
神先有意願, 定下計畫, 然後照著計畫創造萬有 |
我們應 尊重並順服 神的意願和計畫 |
作為創造過程的起點;支持並引導其他三個方面;為中心(以人為中心的創造)提供方向,為心意(人與神調和)設定意向,為目的(產生召會)定下計畫 |
相關經文 |
弗3:9-10「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召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弗1:9-10「照著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使天上地上的萬有,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弗1:10-11「...照著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照著那位按著祂旨意的計畫而行作萬事者的定旨」; |
整體流程關係:
神創造的四個方面形成一個連貫的流程:
基礎 → 中心 → 心意 → 目的
神首先有意願和計畫(基礎),然後創造以人為中心的宇宙(中心),目的是要人與神調和(心意),最終為要得著召會(目的)。這個流程展現了神創造的完整藍圖,從起初的計畫到最終的成就。
*請參照 2024年 七月 美國加州安那翰訓練 經歷、享受並彰顯基督(二) 第二十一週 召會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