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當天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 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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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題 |
分題 |
說明 |
經文 |
承擔 |
承接聖職 |
燔祭的公綿羊,表徵剛強的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得以承擔新約的祭司職分(利八18);這供物,就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22,七37 與註1),題醒我們這些事奉的人必須絕對爲著神,而我們卻不是;因此,爲著祭司的事奉,我們需要天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六12,參來十5 ~ 10)。 |
利8:18 他牽了燔祭的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 |
與基督 |
與基督 |
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乃是表徵我們與基督聯合,聯結;藉著按手在作我們供物的基督身上,我們就與祂聯結,祂與我們就成爲一—利一4 上 |
利1: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牲便蒙悅納,為他遮罪。 |
禱告操練 |
操練靈 |
在這樣的聯結裏,我們一切的輭弱、缺陷和過失,都由祂擔負,祂一切的美德都成爲我們的;這需要我們藉著合式的禱告操練我們的靈,使我們能在經歷上與祂成爲一—林前六17。 |
林前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
重複 |
藉 |
當我們藉著禱告按手在基督身上,那賜生命的靈,就是我們按手在祂身上的這位基督(十五45,林後三6、17),就立刻在我們裏面行動並工作,而在我們裏面過一種生活,是重複基督在地上所過的生活,也就是燔祭的生活(加六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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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取用 |
經歷基督 |
我們需要天天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民二八3 ~ 4,利一2 ~ 4,六12 ~ 13,參提後一6),使我們可以在基督作燔祭的經歷上經歷祂;不是在外面傚法基督,而是在日常生活中活祂—林後五14 ~ 15,腓一19 ~ 21,徒二七22 ~ 25,二八3 ~ 9,林前一9。 |
民28: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
不斷的取用 |
享受基督 |
我們不斷的取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基督之優美的外在彰顯就越成爲我們的,使祂得著顯大(利七8,詩九十17,出二八2,腓一20),並且我們也越享受基督作我們覆罩的能力,以遮蓋、保護並保守我們(四13,林後十二9)。 |
利7:8 祭司無論為誰獻燔祭,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
*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屬天的異象 第六篇 奉獻的異象 週一, 週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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