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奉獻經歷的五個大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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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得救的人,就該是一個奉獻的人。一個人一得救了,就應該奉獻給主。人若得救了,卻沒有奉獻,這是很不正常的情形。我們福音的工作,必須作得強到一個地步,使人一得救就奉獻纔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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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大點 |
說明 |
經文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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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根據 |
神的買 |
林前六章二十節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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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動機 |
神的愛 |
林後五章十四至十五節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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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意義 |
作祭 |
羅馬十二章一節說,『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給我們看見,奉獻的意義就是作『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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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目的 |
為神作 |
我們讓神作了多少,纔能為神作多少。我們若不讓神作,就為神作,無論怎樣殷勤,怎樣勞苦,都不能蒙神悅納。我們要摸屬靈的事,無論是作工、讀經,或是傳福音、治理教會,都必須先讓神作過工,受過神的破碎、折服和管治,而後來摸、來作,纔能穩妥而沒有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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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的結果 |
消減成灰 |
一個真奉獻的人,就應該是一個斷送了前途的人,不只世界的前途斷送了,就連所謂屬靈的前途也斷送了。他不再為自己盼望甚麼,他所有的盼望都在神那裏。所以他乃是單純的活在神手裏,神要他怎樣,他就怎樣;神要他作甚麼,他就作甚麼;結果如何,他不知道,也不顧慮。他只知道他是一個祭物,是完全歸給神的,祭壇永遠是他所該站的地位,一堆灰永遠是他所該有的結果,他的前途是完全斷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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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生命的經歷 第三篇、奉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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