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神聖奧秘的範圍 (基督地上和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進入基督地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進入基督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壹 經過基督地上職事物質的範圍

一 基督在祂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裡,乃是那賜生命之靈的基督:

一 基督在祂地上職事物質的範圍裡,乃是在肉體裡的基督

1 從祂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一直到永遠。

1 從祂化身成為肉體到祂包羅萬有的死,共有三十三年半。

2 基督這賜生命之靈,(羅八9~10,林後三17~18,)正在盡祂天上的職事,在主觀方面完成神生機拯救的八步:

2 基督在祂的肉體裡(西一22)盡祂在地上的職事完成了神法理的救贖,結果在客觀方面使神:

a 赦免信徒的罪-弗一7。

a 重生-用祂神聖的生命生產蒙救贖的信徒,使他們從神而生,作祂的兒女,成為屬祂的種類-約一12~13,三6下。

b 洗淨信徒的罪-來一3。

b 餵養-祂在牧養群羊時,藉著保養與顧惜,(弗五29,)餵養得了重生的新生嬰孩,使祂的羊在神聖生命中長大,達到成熟-約十10~11,14~16,二一15~17,來十三20,彼前五4,二25。

c 稱義信徒-羅三24。

c 性情上的聖化-用神聖別的性情,使那些在神聖生命中長大的信徒,在性情上得著聖化-羅十五16,六19,22,帖前五23。

d 叫原是神仇敵的信徒與祂自己和好-羅五10上。

d 更新-藉著實際的靈和聖經的啟示,使他們在宗教、邏輯和哲學上,對宇宙、人類、神等類的事,心思有了改變,甚至藉著十字架銷毀的工作,使他們的心思,為基督的心思所取代-多三5,羅十二2下,弗四23,羅八6,腓二5,林後四16。

e 叫信徒在地位上成為聖別歸祂自己,作祂聖別的子民-來十三12,十29。3 這是神完整救恩的手續,使信徒有分於神生機的拯救,就是神完整救恩的目的。

e  變化-不僅在裡面的性情上被變化,更在外面形狀的彰顯上有變化。這不是改正,或僅僅外面的改變;這乃是藉著將更多神聖生命的成分加到信徒裡面,使他們有 一種內裡的新陳代謝作用,而在外面有所彰顯-羅十二2下,林後三18。f 建造-信徒在神聖生命中長大,並與其他信徒在神聖生命中聯結在一起。(弗四 15~16。)更新帶來變化,變化帶來建造。這可由新耶路撒冷的城牆及其根基完全得著證明。新耶路撒冷的城牆是碧玉,彰顯出神的樣子。(啟四3。)當碧玉 寶石在漸漸變化時,就彼此聯結在一起,建造成為城牆。

二 凡經歷了神法理救贖的人,可認為是僅僅得蒙救贖而得救了;但在神經綸的完成上,他仍需要藉著神生機的拯救,而更多的得救。

我們分辨神完整救恩的手續,和祂完整救恩的目的,是極其重要的。
手續是法理的,目的是生機的。不僅如此,手續是在物質的範圍裡,而目的是在奧秘的範圍裡

g 模成-模成神長子完全長成的形像;神的長子是第一個神人,作為大量複製的原型。祂是神與人調和,也是人與神調和,過神人的生活,將神一切的屬性彰顯為人的美德,使神聖的榮耀彰顯於人性,其終極的完成,其在神聖生命中的成熟,乃是新耶路撒冷-羅八29,一4,啟二一。

h 榮化-在神聖生命中成熟,從裡面被神聖的榮耀浸透,並在外面因著且憑著神聖的榮耀得以榮化;這是神法理救贖最終的完成,使信徒的身體得贖,也是神生機拯救裡神聖兒子名分最高的分-羅八30,來二10,腓三21,弗四30,羅八23。

   

* 請參照  信息  神聖奧秘的範圍  第二章 進入基督天上職事奧秘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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