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聖經裏 '神和人立約的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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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聖約 |
對象 |
原因/目的 |
主旨 |
記號 |
相關經文 |
神與 |
受造的 |
當神把人造好之後,神馬上來和人立了第一個約,要人生養眾多,管理海陸空一切受造之物,並且定規人靠著植物的生命來養生。 |
本約是聖經九大聖約之首約,規定了生活及救恩的條件,這約使全部聖經形成七種要素,使伊甸園中之男女負其責任。一、將大地全新配置給人。二、治服大地供人使用。三、有權管理一切動物。四、以菜蔬和果子作為食物。五、修理看守伊甸園。六、禁止食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七、是死亡的刑罰。 |
伊甸園 |
創一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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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落的 |
因著人墮落了,所以神就進來立第二個約 |
本約註定了墮落之人生活的條件,這些條件直存留到國度時代為止,其立約時間,於人類受造之後,約在主前四千年。此約之要點,一、撒但的工具,蛇受了咒詛(創三14),成為神對罪惡的一種說明。二、神首次恩典之應許,為女人的後裔(創三15),一位救贖者基督(太一1,20~23;約壹三8)。三、改變了婦女之地位,增加了懷胎的苦楚(創三16),以丈夫為首領,受他的管轄(提前二11~14;弗五22~25)。四、因人的緣故,地受了咒詛,生活苦難臨到(創三17~18)。五、繁重的苦工,身體的死亡(創三18~19;羅五12~21)。 |
女人的 |
創三8~21 |
神與 |
蒙拯救的 |
因著人的惡貫滿盈,神要毀滅地,神就從所要毀滅的人中間,分別出一班人來,和他們立了第三個約。 |
神與挪亞所立的約,以及虹作為祂立約的記號,表徵我們是約的召會,活在恩典之新約的實際裏。 |
彩虹 |
創八20~九27 |
神與 |
蒙召的 |
但是沒有多久,這些人又落到背叛神的境地,在巴別那裡造塔通天,表示他們反抗神,神就審判他們。審判了之後,神認為創造的族類已經墮落到無可救藥了,所以神就來一個新的起頭,呼召出亞伯拉罕這個蒙召的族類來。 |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乃是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要使地上的萬族得福;作為末後的亞當,亞伯拉罕獨一的後裔成了賜生命的靈。 |
割禮 |
創十二1~2,7,十三14~17,十五1~20,十七1~21,二一12,二二16~18 |
神在西乃山與 |
以色列人 |
但是他們不認識自己。他們很高傲的對神說,我們要聽你的話,我們要遵守你的吩咐,凡你所命令我們的,我們都要遵行。就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所以才逼著神插進一個約來,就是律法的約。 |
本約是於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漂流曠野之時,約在主前一五○○年前後,於何烈山上所立之約,此約之要點:一、是神賜給以色列人之聖律,與從違的賞罰(出十九3~25;廿5~6)。二、分為顯神公義旨意的誡命(出廿1~26),管理以色列社會生活的典章(出廿一1~廿四11),與律例(出廿四12~卅一18),這三種要素彼此之間,互有極重要的關係,而組成了摩西律法之約。三、誡命和律法組成了一種宗教系統,誡命是定罪和死的執事(林後三7~9),律例是給選民在神面前的大祭司,藉著祭物為民贖罪(利十五15~30;十六6~11)。 |
帳幕 |
出十九~利二七,申五1~3,來九1~7 |
神在摩押地與 |
以色列人 |
這是祂與他們在何烈山,也就是西乃山,所立的約之外的約。(申二九1。)警告是題醒百姓,立約是堅固這警告。 |
本約為進入應許地之約,說出以色列人在該約之下,進入應許之後所應有的條件,於他們進迦南之前,約在主前一五○○年之後,於約但河東所立的約。此約之要點,一、因不信被分散在萬民中(申廿八63~68,卅1)。二、以色列人將來要在分散中悔改歸向上帝(申卅2~3)。三、主要回來,復興以色列民歸回本地(申卅3~5;摩九9~14;賽十一11~12)。四、全國百姓悔改,凡迫害以色列民的列國要受審判(申卅6~7;賽十四1~2)。五、遵行誡命,選民蒙福,國度復興(申廿八1~13;卅9~10;摩九11~14)。 |
悔改 |
申二八~三十 |
神和 |
受膏的 |
到了這個約經過中途的時候,神又來和受膏的大衛立了一個約。神要為他建立一個家,也要從這家裡產生一個國,並且從這家裡出來一個後裔,為神造一個殿,帶進神的同在,為神掌權。這是特別加強神與亞伯拉罕所立恩典應許的約裡頭的國度部分。 |
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乃是復活的基督作為大衛的後裔,完成神新約的經綸,為著將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分賜到祂身體的肢體裏。 |
聖殿 |
撒下七5~17, |
神與 |
我們 |
這一個約和前面被補充的約,一直延長下來到新約。凡是亞伯拉罕的約裡頭,和大衛的約裡頭的那些重點,都需要在主耶穌的身上才能實現。還不僅如此,連前面挪亞的約,和亞當墮落之後神和他所立的約裡面的重點,都需要在這一位元主耶穌身上得著成全。所以祂來了,就流了祂的寶血,作代價,應付了前約的要求,並且從死裡復活,有了復活的生命,作祂執行這約的能力,好把新約完全實行到我們身上來。 |
這是聖經裏頭最後、最高、最大、最美麗的一個約,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新約。主耶穌來為我們成功了救贖,神就根據這個來和我們立了新約。神永遠的定旨是要得著一班人,作祂的配偶、祂的彰顯和祂的居所;為要成就這定旨,神必須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裏面,並將祂自己作到他們裏面。在新約裏,我們靠生命之靈的律內裏的運行,照著調和的靈而行,律法義的要求就自然且不知不覺的成就在我們身上。 |
十字架 |
太二六27~28,林前十一25,來八6~13,七22,十三20 |
*請參照 聖經的十條路線 第七篇 以神的約為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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