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耶稣基督降生' 看 '新約事奉的四大原則'

 
     

加1:11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那藉著我所傳的福音,並不是照著人意的
加1:12 因為
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
腓3:8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
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
太1:23 “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四大原則

說明

  經文

絕對在宗教
以及
各種傳統
之外

頭一個原則是說,新約的事奉絕對在宗教以及各種傳統之外。這是一個主要原則,我們永遠不能忘記。新約的事奉與宗教毫無關係在耶穌降生的事上,沒有一點是與宗教相關的。‘宗教’與‘傳統’(中文聖經翻作‘遺傳’),是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用的詞。他曾在猶太宗教裡,並且為祖宗的‘遺傳’熱心。但是當他被主遇見的時候,他就蒙拯救脫離了宗教,並且把所有的遺傳一刀兩斷。當耶穌成孕在馬利亞裡面的時候,沒有一點宗教或遺傳,絕對是新事,完全與宗教的背景不同。當天使長迦百列向她顯現的時候,馬利亞大為驚訝。沒有人曾夢過這樣的事,或想像到這樣的事。這完全是新事。對宗教,文化,天然,甚至對自然律而說,都是新的。它是違反自然律的,但卻為神所啟示並從聖靈所懷
所有新約事奉的一切細節都與宗教的傳統不同。甚至耶穌長大的地方也不在像耶路撒冷那樣大的宗教中心,而是在一個被人輕看藐視的地區,在一個小城與律法規條字句毫無關係絕對是出於聖靈。並且不是在一個轟轟烈烈的方式裡開始的,而是在微小的方式裡。沒有宣傳。每一件事都是渺小,卑微不足道的。說得露骨一點,一個童女懷孕總不是光彩的事。如果這事發生在你身上,你能因此誇耀麼?但這卻是新約的作法

加1:11 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那藉著我所傳的福音,並不是照著人意的
加1: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
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
加1:13 你們聽過
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神的召會,並損毀神的召會
加1:14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
為我祖宗的傳統格外熱心
加1: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
藉著祂的恩典呼召我的神
加1:16 既然
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我就即刻沒有與血肉之人商量,

沒有
人的努力
人的能力
人的工作

在耶穌降生這件事中的第二個原則乃是說,沒有人的努力,人的能力,人的作為,或人的工作主沒有要求馬利亞作什麼在新約的事奉裡,不需要我們的努力或能力,我們的作為或工作。主所需要的只是我們的合作。我們必須學著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主並沒有要馬利亞作工。主只告訴她說,主要在她裡面作什麼。無需我們為主作什麼,而是需要主作一些事到我們裡面。我們願意與主配合麼?
在五旬節那天,嚴格的說,沒有一件事是使徒們發起的那是主親自完成的工作,是祂作到使徒們裡面去的。在安提阿,保羅起始在那麼多教會中的工作,也不是保羅發起的,那是聖靈開始的。在新約的事奉中所有人的努力,能力,工作與作為必須了結,必須除掉。我們必須認識,我們不過是主的使女。我們什麼也不能作,我們也絕沒有意圖作什麼。讓主來發起工作,也完成工作。我們只是祂的使女,給祂合作。人什麼也不能作,只能為神作一個憑藉,來生出基督。這是一個基本原則,我們必須將這原則應用在我們所作的一切事上。我們絕不要相信說,神要我們的努力。這個應當被定罪。我們必須定罪主所定罪的,而只敞開我們自己好讓祂能用。讚美主,那就夠好了!在新約事奉中沒有作為,只有享受。我們如果要去作,我們便失去了這享受。但是祂作工,而我們乃是享受祂的作為。

腓3:5 論割禮,我是第八天受的,我是出於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按律法說,是法利賽人
腓3:6
按熱心說,是逼迫召會的按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
腓3:7
只是從前我以為對我是贏得的,這些,我因基督都已經看作虧損
腓3:8 不但如此,
我也將萬事看作虧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因祂已經虧損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

從聖靈

懷孕

第三個原則是非常非常的重要。新約的事奉必須是由聖靈懷出來的一些事。這就是為何我一再強調教訓沒有用。新約的事奉不是從教訓,傳統或宗教所產生出來的什麼而是從聖靈產生的不是出於字句而是出於聖靈。當聖靈進來在我們裡面有所作為的時候,那時我們就會發現這與我們所學的完全不同。教訓從來不靈,必須是出於聖靈的才行。我們所該作惟一的事乃是保持與聖靈敞開的接觸

林后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彀資格將甚麼估計作像是出於我們自己的;我們之所以彀資格,乃是出於神
林后3:6 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
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
林后3:8 何況
那靈的職事,豈不更帶著榮光?

生出基督

在主的降生裡所見到的第四個原則是生出基督。要從聖靈懷出什麼來,要求我們放棄我們的一切努力和作為。但要生出基督,就要求我們放棄我們的目標,我們的企圖和我們的事業。有些親愛的聖徒,只關心他們的宣教工作他們的目標就是完成宣教的工作,而不是生出基督。他們可以為自己辯護說,他們是把基督傳給人,然而基督本身卻不是他們的目標。我們必須知道,生出基督乃是我們的獨一目標和意圖。‘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太一20,21,23。)為作這事,我們必須放棄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的,和我們的意願。
新約的事奉最終乃是生出基督,這必須是最終的目標。生出基督就是生出耶穌,那拯教者;並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馬太這本書開始於一個童女,結束於十個童女;這本書也開始於個人的以馬內利,而結束於團體的以馬內利在第一章,我們看見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在二十八章末了一節,主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在任何一個地方,正當的教會生活乃是基督拯救的能力,也是神與我們的同在,在團體的方式中顯明出來。這事只能借新約的事奉才能帶進來。當別人進到這樣一種教會生活裡,他們會立即覺到耶穌拯救的大能,並神的同在。這才是正當的教會生活,這也就是借著我們的事奉生出基督

太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看哪,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那生在她裡面的,乃是出於聖靈
太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親自將祂的百姓從他們的罪裡救出來。
太1:22 這一切成就了,為要應驗主藉著申言者所說的,說,
太1:23 “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請參照   新約的事奉 第二篇 新約事奉的四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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