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如何 '知道得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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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16:16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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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題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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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得救是指人在神面前得救,包括罪得赦免,免去沉淪,蒙了重生,有了神永遠的生命,成了神的兒女。 |
可16:16 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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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一)“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這是主耶穌親口所說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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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這是使徒保羅所講定的話。 |
羅10:13 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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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天父)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不至於受審判,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這是主耶穌實實在在告訴我們的。 |
約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遠的生命,不至於受審判,乃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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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約壹五12~13)這是使徒約翰所見證的話。以上二處聖經的話證明,人一信天父,一信入神兒子(主耶穌基督)之名,就有永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也就不至於受審判而沉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人這樣得救,有神永遠的生命,乃是憑聖經所說的,不是憑人自己所感覺的。 |
約壹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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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凡接受祂(主耶穌基督)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2~13)這也是使徒約翰所見證的話,說明凡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使他們有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權柄就是神的生命,叫信入主耶穌的人,從神而生,就是蒙了重生,成為神的兒女。這也是憑聖經的話所證明的,不是憑人的感覺所定的。 |
約1:12 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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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證 |
“那靈(神的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 |
結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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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證 |
(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凡愛那生他(之神)的,也愛從祂(神)生的。”(約壹五1) |
約壹4:16 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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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 |
約壹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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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 |
(一)“救恩之樂”。│“得救的樂歌”(詩五一12,三二7) |
詩51:12 求你使我復得你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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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是我的詩歌;...所以...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二2~3) |
賽12:2 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信靠祂,並不懼怕;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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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生命課程(卷一) 第一課、知道得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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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30 Fri 201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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