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馬太福音十八章18~20節' 看 '教會職事的禱告之三個大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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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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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則 |
馬太十八章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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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 |
第十八節 |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 這一節聖經的意思就是:你們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天上也要捆綁;你們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天上也要釋放。這裡面有一個頂要緊的原則,就是今天神作事要通過教會,神不能要作就作,神要通過教會才能作,沒有通過教會就不能作。弟兄姊妹,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原則。 |
太18:18 我實在告訴你們, 凡你們 在地上捆綁的, 必是在諸天之上 已經捆綁的; 凡你們 在地上釋放的, 必是在諸天之上 已經釋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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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靈裡 |
第十九節 |
第十九節說,地上所求的,父就在天上成就。主耶穌所注意的,不光是你們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乃是你們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什麼事,然後無論求什麼。按原文,在這裡有兩個‘無論什麼’,第一是‘同心合意的對於無論什麼事’,然後是‘無論求什麼’。主的意思不是說,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求一件事;乃是說,你們如果是同心合意的對於任何事,然後在你們所同心合意的那任何事中,你們無論求那一點,我父在天上都必定為他們成全。這就是身體的合一,在聖靈裡的合一。 |
太18:19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 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 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甚麼, 都必從 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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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召聚 |
第二十節 |
我們是被召聚的。不是我們來聚會,乃是我們被召聚來聚會。自己來聚會和被召聚來聚會是不同的。被召聚,是被主召聚來的;不是你自己來,乃是主召你來。許多人來聚會,不過是來看看的,是來參觀的,結局什麼都沒有。可是有的人是主在他裡面說話,叫他覺得,今天如果不來,裡面好像缺了一件東西。主這樣召聚來的人,他們是歸於主的名下而聚集,他們是為著主的名而來的。這樣的弟兄姊妹,他什麼時候來聚一個會,他能對神說:‘我是為著主的名,為著榮耀你的兒子,我在這裡不是為著我自己。’弟兄姊妹大家都是被召聚為著主的名的時候,感謝神,就同心合意,就和諧。 |
太18:20 因為無論在那裡, 有兩三個人 被聚集到我的名裡,那裡就有 我在他們中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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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教會禱告的職事 第一篇 教會禱告的職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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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09 Wed 2016 20:13
從 '馬太福音十八章18~20節' 看 '教會職事的禱告之三個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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