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的 '六個基本要點'

6:4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
6:5
要全心、全魂、全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6:23 將我們
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10:12 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
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行祂一切的道路,全心全魂愛祂並事奉祂
10:13
遵守耶和華的誡命和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要點

說明

經文

基本的
事實

主耶穌基督稱這條誡命是「最大的」(可十二2930),應當注意。這就是神對以色列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啟示,它是以色列宗教之第一條信條,也是基督教賴以為根基之啟示以色列的神就是我們的神,再沒有別的;以色列的彌賽亞就是我們的救贖主,也再沒有別的。基督教是一神的,也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6:4 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
6:5 要全心、全魂、全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基本的
真理

1)事實:「他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
2)目的:「要領我們進入。」
3)原因:曾「向我們列祖起誓。」
 在事實與目的之後面,是有那一個原因—曾起誓—存在。從事實—他領我們出來一我們可以看見神的能力。從目的—要領我們進入—我們可以看見神的恩典從原因—曾起誓應許—我們可以看見神的信實:他對自己的約永遠都是信實的

6:23 將我們從那裏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基本的
要求

以色列啊!現在」,這兩個小字—「現在」—就把申命記之重點橫托出來了。這確是一本「現在」的書。以色列民再次有機會,重見神一直的看顧著他們,又從埃及的為奴役,怎樣用奇跡異能領他們出來,在西乃山麓使他們成為被揀選的子民,保守他們,引導他們去到迦南的邊界,容忍他們在加低斯的怨言、失敗,在三十八年飄流的日子保護他們、供養他們、保存他們,然後再帶領他們來到應許地的門檻,「現在」……怎麼樣呀!在他們進住迦南之前,神對他們的要求是什麼呢?只不過是「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這就是基本的要求,是包羅一切的要求—順服,甘心樂意的順服,是因為明白與這位榮耀而信實的神進入約之關係而發生的順服。「幾乎每一章的精意都是順服」,這真是本書最重要的資訊

10:12 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行祂一切的道路,全心全魂愛祂並事奉祂
10:13 遵守耶和華的誡命和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基本的
誓約

以色列人之得以進住迦南,全是按西乃之約的條件的,這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在申命記中,新的一代要重新溫習該約所立下之條件、內容,以至觀念,才能進入迦南西乃之約的特點就是:權利與責任立得非常清楚,賞與罰的宣告也是極其嚴肅;這也就是說,假如以色列人不守約、不順服,最嚴厲的刑罰就要臨到他們整個民族。在利未記二十六章,西乃山下向舊的一代首次宣告約之條例時,已經提到毀約的刑罰,現今申命記二十八章,神又再一次在摩押向新的一代陳明毀約的刑罰,我們留意,兩次的警告都是極其可怖的:以色列的亡國,及迦南的荒涼(參利二十六3233;申廿八6368)。

28:63 耶和華先前怎樣喜悅叫你們得福,使你們增多,將來也要照樣喜悅叫你們滅亡,將你們毀滅;並且你們必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被拔除
28:64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裏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的別神,那不過是木頭和石頭。

基本的

分野

 舊約與新約之間,最明顯之不同,莫過於地與人這兩方面了,舊約強調的是地方,而新約強調的則在人物。在舊約時代,只有一個特別的地方是可以獻祭、敬拜,和與神同在。很明顯的,末段所強調的,是只有一處地方可獻祭,這對以色列國來說,就成了國民宗教生活的中心點,給他們一種團結的感覺(他們原是十二支派,各有各的中心、地區和領袖的)
 在新約時代,神整個顯現並接受敬拜的地點,就輕輕地,卻是完全地改變了,重點是由地區改變到人再不是屬物的聖殿或聖地,乃是具有宇宙性的屬靈同在,我們可從耶穌在敘加城一個井旁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談道上看出來:女人對他說:「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主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我們所拜的,我們知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12: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和別的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所獻一切上好的還願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給祂名居住的地方
12: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地方獻上燔祭;
12:14 惟獨耶和華從你的一個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要在那裏獻上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基本的
選擇

我們讀利未記的時候已經看到第一次頒佈律法時,結尾是加上一個刑罰的警告,以色列人若是不忠於約,違背律法,神就要刑罰他們(參利未記二十六章)。第二次頒佈律法時,結尾亦有同樣的警告出現。申命記由十二到三十章的重申律法,是以二十七至三十章作結束,那是一段極其嚴肅的警告,是神要他的子民作出選擇—但提醒他們:不要選錯了!
在律法的咒詛下我們沒可能歡樂,在祭壇下就可以了,因為祭壇可以釋放我們從咒詛底下出來。這個祭壇是預表加略山的,「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律法怎樣顯明了罪,照樣在以巴路山的祭牲也顯明了恩典——在約裡面為要替我們贖罪的恩典。要是沒有這個預備,在律法之下的以色列就真的悲慘了。日後以色列人背約,他們不單忘記神的祭壇,用它來獻祭給偶像。我們從先知書知道,就是在背約之前,他們也不是懷著誠實的心來到祭壇面前的。

30:16 1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愛耶和華你的神,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和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30:17 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反被勾引去跪拜事奉別神
30:18 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們的日子必不長久

 

*請參照     申命記課程   -- 巴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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