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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腓利門書的阿尼西母' 看 '信徒得釋放的經過'
1: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孩子歐尼西母懇求你; 1:11 他從前對你沒有益處,但如今對你我都有益處。 1:12 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裏去,他乃是我心上的人。 1:13 我本有意將他留在身邊,使他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服事我。 1:14 但未得知你的意見,我就不願作什麼,好叫你的善行不像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1:15 因為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可以永遠完全得著他, 1:16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對我固然是如此,對你,不拘在肉身上,或在主裏,豈不都更是這樣。 1: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夥,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 1: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這都歸在我的賬上; 1: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釋放經過
說明
經文
奴僕
阿尼西母原系腓利門家的奴僕,當時奴僕制度太無人道,以奴僕當財產,如牛馬一樣,可隨意買賣,在主人的權下毫無自由,主人可以隨意鞭打,隨意置之死地,絕無律法保障。供主人驅使,為主人服役,只有苦工沒有享受。這種奴隸生活真不是人的生活。人在魔鬼權下,作罪孽的奴隸,比一個奴僕在主人權下的情況,更是不自由,不堪言,叫人“死在罪中”永不能解脫。
保羅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我所原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是已經賣給罪了”。不但未得救的人,甘心為罪惡的奴僕,受惡者的驅使,連已經蒙恩得救的,多少人仍是為罪奴--生在神家沒有除去奴隸性,是多麼可憐啊!
盜賊
盜賊盜竊逃跑,虧欠了他主人,也是個不忠心的奴僕,竊取主人財物,有盜賊的行為,凡在罪中活著為罪惡奴隸的,哪個人不是虧欠神呢?哪個人不是德之賊呢?在神家為奴僕的,哪一個不是辜負主恩虧欠神榮呢?
又有多少人是在那裡“作靈界的強盜”呢?靈界強盜這個名詞太不通了,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最可憐的,連神的僕人們也在那裡竊神的時間,奪神的財物,更是占神的地位,偷神的榮耀而作一個靈界的強盜。
信徒
一個強盜亦遽然作了信徒,阿尼西母偷了主人的東西,跑到羅馬,真奇妙啊,他這盜竊行為竟成了他蒙恩得救的機會。
“人生之失敗為神愛的勝利”, “人的盡頭為神的起頭”。
弟兄
阿尼西母回到腓利門家裡,因為他有以前的失敗虧欠,對不起腓利門,他這次得以恢復他的地位,你想他是怎樣地愧悔,怎樣地感激,怎樣謙卑,亦怎樣地努力在工作上,感情上,道義上,要補償他以前的虧欠呢。
何況是在基督裡,按靈性說是已經從奴僕地位變為肢體變為弟兄呢。
*請參照 聖經要義 腓利門書
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 生命.. 結晶.. 啓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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