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血 vs. 永遠的救贖 vs. 永遠的元素 vs. 永遠的功效 vs. 永遠的長存’
約壹1:7 "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來9:12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
約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來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
啟1:18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
項目 |
永遠的血 |
永遠的救贖 |
永遠的元素 |
永遠的功效 |
永遠的長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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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
神兒子耶穌所流的血,兼具人性與神性,具有永恆的本質 |
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具有永恆果效的救贖工作 |
神聖的本質與屬性,賦予救贖工作永恆性質的基本成分 |
救贖功能的永恆有效性,不受時空限制的能力 |
救贖果效在時間與空間上的永恆持續性 |
果效 |
洗淨一切的罪、使人與神和好、赦免過犯 |
使人從罪的權勢下得釋放、獲得永生、進入神的國 |
保證救贖的無限性與永恆性、超越人的有限性 |
對所有世代、所有人都同樣有效、不會減弱或失效 |
救贖的影響力跨越時代、遍及全地、永不止息 |
區別 |
強調血的神聖本質-既是人血又帶有神的元素 |
強調救贖工作的完整性與一次性完成 |
強調構成救贖永恆性的基本神聖成分 |
強調救贖能力的持續有效性與普世性 |
強調救贖影響的時空延續性 |
實例 |
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的血既滿足人血救贖的要求,又因神性而具永恆功效 |
舊約的祭物需要重複獻上,但基督的救贖一次完成永遠有效 |
因基督具有完整神性,祂的死能涵蓋全人類的罪 |
無論古今中外,任何人因信都能得到同樣的救恩 |
從十字架到末世,救恩都持續有效並影響歷史進程 |
應用 |
信徒因此血得潔淨,可坦然無懼來到神面前 |
信徒無需重複得救,一次相信即得永恆生命 |
信徒可確信救恩的絕對可靠性,不在乎人的軟弱 |
傳福音時可確信福音對任何人都同樣有效 |
信徒可在任何時代、任何地點經歷救恩的實際 |
相互 關係 |
為永遠救贖提供物質基礎,因永遠元素而具功效,其功效永遠長存 |
藉永遠的血完成,依永遠元素保證,產生永遠功效,確保永遠長存 |
賦予血永恆性質,保證救贖永恆性,是功效的根源,使長存成為可能 |
源於永遠元素,藉永遠的血彰顯,因永遠救贖而有,確保永遠長存 |
是血、救贖、功效的時空表現,因永遠元素而實現 |
相關 經文 |
徒20:28 "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來9:14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 |
來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來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
提前3:16 "神在肉身顯現" 太1:18-20 "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路1:35 "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
羅1:16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彼前1:23 "你們蒙了重生...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 |
來13: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詩110:4 "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要點總結:
成肉身的必要性
基督必須成為真正的人才能:
- * 流出真正的人血來救贖人類
- * 代表人類承擔罪的刑罰
- * 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神性的保證
基督的神性確保:
- * 救贖具有無限的價值
- * 能涵蓋全人類的罪債
- * 功效永遠不會失效
調和的奧秘
神性與人性在基督裡的調和:
- * 不產生第三性
- * 各性都保持完整
- * 形成獨特的神人身位
這五個"永遠"的概念彼此相關、相互支撐,共同構成基督救贖工作的完整圖像,顯明這救贖是何等的完備、可靠與永恆。
- * 永遠的元素是核心基礎,賦予其他四個概念永恆的性質
- * 永遠的血是救贖的物質基礎,因神聖元素而具有永恆功效
- * 永遠的救贖是整個工作的完成,集合了前面所有元素
- * 永遠的功效是救贖能力的展現,確保救恩的有效性
- * 永遠的長存是所有這些在時空中的持續表現
*請參照 2025年 四月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總題:同心合意以及使徒行傳極重要的方面 第八篇 神聖的三一與神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