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如何藉 '愛主, 愛主的話, 與主成為一' 來遵守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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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律法的頒賜是作為訂婚合同用的,而全本聖經是神追求的話,我們就不該想要在愛主和主的話而與主成為一以外,來遵守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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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之道 |
說明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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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的 |
神進到我們裏面,為我們並在我們裏面作一切,這個真理是聖經中論到頒賜誡命的中心觀念—羅三19~20,加三23~24,出十九4、6,賽四十31,太五48,腓二12~13,羅八4。 |
羅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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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則 |
只要我們愛主和主的話,只要我們與祂同在而被祂注入,我們自己所作不到的,祂就要在我們裏面來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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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 |
我們對主的愛應當是雅歌中所表明的愛,該書對良人(主)和他所愛的人(愛祂的尋求者)之間深切並柔細之情深的愛,有着美麗而動人的描述。 |
太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全心、全魂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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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主的話 |
因着我們愛神,我們也愛神活的話;這活的話將祂的本質注入我們裏面,就使我們因祂發光 |
出34:28 摩西在那裏與耶和華同在四十晝四十夜,也不喫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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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同在 |
我們要實行神永遠經綸的異象,就是神聖啟示的最高峯,就需要花時間被這位作我們丈夫的主注入,越過越像祂,而成為祂的彰顯—歌一1~4。 |
歌1:2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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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主注入 |
士5:31 耶和華阿,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願愛你的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這樣,那地太平四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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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主成為一 |
每當我們直接、親密的接觸主,與祂成為一,祂的話就將生命供應我們,使我們長大,成為祂的彰顯,並且自然而然以符合祂所是的方式生活——約五39~40,六57。 |
約5:39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為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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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出埃及記結晶讀經(二)第十四篇 律法—神與祂百姓之間的婚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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