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供應生命的事奉

       

約 10:10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 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羅 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
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供應生命
的事奉

分題

說明

經文

經歷生命(進)


供應生命(出)

生命的
二面

身為在基督裡的信徒和神的兒女,我們不只擁有並能經歷永遠的生命,還能將這生命供應給基督身體上其他的肢體——約壹五11~16。

約壹 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裡面。
約壹 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壹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
約壹 5:14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著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約壹 5:15   我們若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
約壹 5:16   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將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那罪祈求。

供應生命
就是
分賜生命

供應的
定義

供應生命就是分賜生命;我們有生命的富餘時,才能將這富餘供應給人——一1~2,二25,五11~13、16。

約壹 2:25   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那永遠的生命
約壹 5:11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裡面。
約壹 5:12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壹 5: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
約壹 5:16   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將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那罪祈求。

建造神家的事奉
乃是
供應生命的事奉

建造的
定義

建造神家的事奉乃是供應生命的事奉——將神聖生命供應給人的事奉——林後四12

林後 4:12   這樣,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召會的事奉
乃是
供應生命

正面的
認知

召會的事奉乃是供應生命,因為這事奉乃是生命的事奉——羅八2、6、10~11

羅 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 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羅 8:10   但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羅 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負面的
認知

如果我們只作了一些事務,或者只管理了一些事情,卻沒有將神的生命供應出去,我們的事奉就是失敗、虛空的
如果召會光是作事,不能供應生命,就失去了召會的性質,和社會沒有什麼兩樣。

將生命
供應給別人

行事為人
憑藉

無論我們作什麼,我們都應該清楚,這是我們的憑藉,為將生命供應給別人——約壹五16,林後四12。

約壹 5:16   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將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那罪祈求。
林後 4:12   這樣,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

供應給人的生命

乃是

在那靈裡

供應的

範圍

我們供應給人的生命乃是在那靈裡那靈與我們的靈調和,而神的生命就放在、住在、長在調和的靈裡——林前十五45下,六17,羅八4

林前 15:45下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林前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羅 8:4   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

叫人得著
生命的供應

能作主
生命的出口

供應的
方法

我們必須事奉到一個地步,叫人得著生命的供應;我們要對這點有極深刻的感覺,在一切事上仰望主,願意我們的事奉能作祂生命的出口——約十10,十一25,約壹一2。

約 10:10   賊來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約 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約壹 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

靈能釋放
讓靈出去

我們要供應聖徒生命就得讓靈出去,因為神聖的生命是在我們調和的靈裡——七6,一9。
若是不能釋放出去,神聖的生命就無法出去。

羅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在靈的新樣裡服事,不在字句的舊樣裡
羅 1: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裡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地提到你們,

需要看見
生命與品德
有別


識別力

我們需要看見生命與品德有別——七21~23,八2、11
基督徒說到良善,但那是指好品德、好行為、好舉止,不是指神的話裡所說的神聖生命——約一4。
為著不攔阻人接受神聖的生命,我們必須要有好行為、好品德;然而,好行為、好品德不一定是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

羅 7:21   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
羅 7:22   因為按著裡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羅 7:23   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
羅 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羅 8:11   然而那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也必藉著祂住在你們裡面的靈,賜生命給你們必死的身體
約 1:4   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請參照 2016年春季 國際長老及負責弟兄訓練 建造召會的事奉 第八篇 供應生命的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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