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提摩太前書六章 3-12節' 看 '屬神之人的四要 VS 傳異教者的特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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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但你這屬神的人阿,要逃避這些事,竭力追求公義、敬虔、信、愛、忍耐、溫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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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異教者的特徵 (6:3-l0) |
屬神的人之四要 (6:11-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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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傳的異教-教導的不同 所教的訓言-不合乎敬虔的道理 所有的行為-不服從主耶穌純正的話 |
要逃避 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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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 |
屬神的人,指有分於神生命和性情,(約一13,彼後一4,)在神生命和性情上與祂是一,(林前六17,)因而彰顯神的人。這相當於敬虔的奧祕,就是神顯現於肉體。(三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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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態度-高傲,無知 所用的方法-好問難,爭辯言辭 所結的果子-嫉妒、爭競、毀謗、猜疑 |
要竭力追求 公義、敬虔、信、愛、忍耐、溫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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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他是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毀謗、惡意的猜疑, |
公義指按著神公義且嚴格的要求,在神面前與人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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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行的路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
要為信仰 打那美好的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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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5節),藉著假敬虔,假屬靈,以為欺騙獲利的方法。 |
直譯,你要為信仰爭得那美好的爭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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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存的動機-想要發財(6-10節) |
要持定 永遠的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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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然而敬虔又知足,便是大利了; |
即神聖的生命,神非受造的生命,這生命是永遠的。永遠的,指神聖生命的性質,過於指其時間的因素。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特別在基督徒的工作中,要為信仰打那美好的仗,就需要持定神的生命,而不信靠我們人的生命。因此,三本提字書再三的強調永遠的生命。(一16,六19,提後一1,10,多一2,三7。)要完成提前所說神對召會的經綸,對抗提後所說召會敗落的趨勢,並維持提多所說召會中良好的秩序,這生命乃是必要的基本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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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提摩太前書 綱目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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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 22 Fri 2016 11:36
從 '提摩太前書六章 3-12節' 看 '屬神之人的四要 VS 傳異教者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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