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整個 '十字架經歷的三個步驟'

 
     

羅6: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太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
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加5:24 但
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
加5:25 我們若
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三個步驟

說明

經文

客觀的事實

第一,是基督把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那是一個已經完成的客觀事實

對付己的客觀事實,也像對付肉體一樣,是在於基督,就是在於我們的舊人和基督的同釘十字架。因為己就是舊人一部分的表現。在神看,舊人已經解決了,己也就在舊人裏已經解決了。所以在客觀一面,只有舊人釘死這一個事實。

羅6: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羅6:7 因為
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
羅6:8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祂同活
羅6:9 知道
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轄祂了
羅6:10 因為祂死,是一次永遠的向罪死了;
祂活,是向神活著

主觀的經歷

第二,等到我們來承認接受這個事實,就是我和基督同釘十字架

在主觀一面,卻有好幾個講究。這就像我們喫雞的時候,殺的是一隻雞,等燒好擺在桌子上喫的時候,就有雞頭、雞腿、雞心等等的分別。照樣,當主釘死的時候,就是解決我們這一個舊人,而我們來經歷的時候,因為舊人有好多講究,所以經歷對付,也就有許多方面。有的是治死魂生命,有的是對付肉體,有的是對付血氣,有的是對付己,也有的是破碎天然。這些都是我們對十字架的經歷

太16:21 從那時候,耶穌纔指示祂的門徒,祂必須往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2 彼得就拉祂到一邊,責勸祂說,
主阿,神眷憐你,這事絕不會臨到你
太16:23 祂卻轉過來,
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面去罷!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
太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
太16:25 因為
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第三,等到我們主觀的來經歷這個事實的時候,又有五點的分別

這五點的分別,乃是
根據舊人所有五方面的講

第一,舊人有魂生命。這魂生命活出來的時候,就有肉體、血氣、己、和天然。我們在經歷中,把那與基督的同釘,靠著聖靈,執行到魂生命上,就是對付魂生命

加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第二,凡我們從魂生命所活出來的,不管是好是壞,都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就是對付肉體

加6:14 但就我而論,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別無可誇;藉著祂,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論,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

第三,對付肉體,裏面就包括對付血氣

加5:24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
加5:25 我們若
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

第四,當我們的意見和主張出來的時候,也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就是對付己,又稱作背十字架

弗2: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首領
弗2:3 我們眾人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
在我們肉體的私慾裡,行事為人,行肉體和思念所意欲的,生來就是可怒的兒女,和其餘的人一樣;

第五,當我們的手腕、幹才、能力、辦法、聰明、和智慧,逞能的時候,也把十字架的死執行到上面,就是對付天然,又稱作十字架的破碎

     

*請參照   生命的經歷(下冊) 第十篇 對付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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