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一章16~17節 看 '福音的五個基本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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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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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基本原則 |
經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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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是 |
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
神的大能意指能突破一切障礙的強大能力。這大能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那賜生命的靈,要救一切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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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救 |
不只救信的人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也救他們脫離他們的天然、自己,使他們得以聖別、變化,與眾聖徒同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作祂的豐滿和彰顯。(弗一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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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 |
1:17 因為神的義 |
在約三16,神的愛乃是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在弗二5、8,神的恩乃是神救恩的憑藉。在這裡,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大能。神的義是堅定的,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九14;)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十四17。)就律法而論,愛和恩都可變動,但義不能變動。神的義更是如此。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出來的,不是我們的義,乃是神的義。所以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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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于信 |
“本於信”表明信是根源,是基礎,神的義由此顯示出來。“顯示與信”表明信是歸屬,是容器,接受並保存神的義。我們若有這信,神的義就要向我們顯示,並給我們得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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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 |
我們活神聖的生命,不是憑著眼見,也不是憑著感覺,不同於我們活肉身和魂的生命。我們活神聖的生命,就是活我們靈裡屬靈的生命,乃是藉著運用信,這信是由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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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恢復版 新約聖經 羅馬書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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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5 Thu 2019 14:44
從 羅馬書一章16~17節 看 '福音的五個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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