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加拉太書 三, 四章 看  '人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 的證據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這樣,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證明

經文

說明


信徒的經歷

3: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竟迷惑了你們
3: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
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3:3 你們是
這樣的無知麼?你們既靠那靈開始,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
3:5 這樣,
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祂是基督;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祂是那靈,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終極的福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乃是本於聽信仰,不是本於行律法。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


聖經的記載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
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
聖經既豫先看明,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這樣,
那以信為本的人,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3: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

神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就是這福音。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不僅在基督完成救贖之先,也在藉摩西頒賜律法之前。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與神藉基督所成就的相符;基督所成就的,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新約的經綸是神對待亞伯拉罕的延續,與摩西的律法無關。新約所有的信徒,都該在這延續裡,並且與藉摩西所頒賜的律法無分無關。


神應許的約

3:15 弟兄們,我照著人的常話說,即使是人的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人可以廢棄,或加增的
3: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3:17 而且我這樣說,
神豫先所立定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以致使應許失效。
3: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就不再本於應許;但
神已經藉著應許,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

這指明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成了比應許更堅定的約話、應許和約,是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福音是約,約是應許,而應許是神說的話基督是那後裔,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在這裡,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因此,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就必須與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我們必須在祂裡面,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

律法不能叫人得生

3:19 這樣,律法是為甚麼有的?乃是因過犯添上的,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3:20 但中保不是一面的,
神卻是一位
3:21 這樣,
律法是與神的應許相反麼?絕對不是!因為若曾賜給一個能賜生命的律法,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
3:22
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

律法只能要求、定罪,不能賜生命。(見羅七101。)律法沒有生命,只有誡命生命是在基督裡,(約一4,)祂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是惟一能賜生命的。賜生命乃是使徒啟示的中心。我們應當只接受那賜生命者。要賜生命必須有義。然而不是本於律法,乃是在基督裡。(羅五1718。)律法既不能賜生命,也就無力滿足其(律法的)要求,以產生義。因此,在這意義上,義不是本於律法


信心所成就的

3: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
3:24 這樣,
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帶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
3:25 但信仰既然來到,我們就
不再在兒童導師的手下了
3:26 因為你們
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相信基督耶穌,直譯,在基督耶穌裡的信。這信將我們帶到基督裡,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我們必須藉著這信,與基督聯合為一,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兒子。在舊約下,神的選民被看為嬰孩;現今在新約下,他們被看為成年的兒子,承受所應許的福,就是基督那包羅萬有的靈


時候滿足
神差祂兒子

4: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而且因
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4:7 這樣,
你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也就藉著神為後嗣

神的選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監護;(三23;)基督生在這律法以下,要把他們從這律法的監護下贖出來,使他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成為神的兒子。因此,他們不該回到律法的監護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誘惑所作的;乃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裡,在基督裡享受那靈生命的供應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加拉太書  綱目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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