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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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1:1~10) |
分三段 |
分五段 |
分七段 |
一 問安 (1:1~5) |
自由福音的來源(l-2章),以保羅與彼得相比較 |
引端 |
所得的職權 乃由於神 |
二 詫異加拉太信徒偏離恩典的福音 (1:6~10) |
所傳的福音 乃出於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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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保羅為自己傳講的福音和個人的蒙召辯護 (個人方面) (1:11~2:21) |
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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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從耶穌基督啟示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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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得到雅各、彼得和約翰的承認和認同 (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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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與彼得當面對質辯明 |
所靠的救法 乃由於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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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保羅為自己所傳的福音資訊辯護 (教義方面) (3:1~4:31) |
自由福音之中心(3-4章),以恩典與律法相比較 |
辯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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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是因行為而是因信領受聖靈和新生命 (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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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救恩本乎應許,而不是律法 (3: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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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耶穌基督的人是兒女,不是奴僕 (3:25~4:7) |
所在的地位 乃為兒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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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呼召加拉太信徒反思他們自己的行 為 (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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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信靠律法的人是奴僕,不是兒女 (4: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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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保羅為福音的自由辯護 (實踐方面) (5:1~6:10) |
自由福音之效果(5-6章),以聖靈與肉體相比較 |
所有的生活 乃有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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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徒因基督的救恩得以自由 (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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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守基督裡的自由 (5:1) |
實行 |
所享的自由 乃為相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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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謹守割禮律法的後果 (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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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不能把基督裡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 (5: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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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愛人如己的命令 (5: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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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順從聖靈而非肉體的情欲而行 (5:1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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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徒必須在成全基督律法的前提下運用自己的自由 (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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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相擔當彼此的重擔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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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捐助傳道人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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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善不可喪志 (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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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6:11~18) |
結束 |
所簽的大字 只誇十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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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加拉太書 綱目 註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