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神的三步認識 |
||||||
來8:10 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
三步 認識 |
兩種 認識 |
說明 |
經文 |
|||
第一步 |
外面 |
這是指著人憑著神所行所為的,而認識神的作為。例如以色列人在埃及看見神所降下擊打埃及人的十災;在紅海邊看見神叫海水分開,使他們安然走過;到了曠野,又看見神叫磐石流出活水解他們的乾渴,並且天天從天上降下嗎哪養活他們—他們看見神這些神跡奇事,就認識了神的作為。又如人看見主耶穌所行,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吃飽,平靜風和海,醫病趕鬼,叫死人復活等等神跡奇事,就認識了主的作為。再如我們生病得著神的醫治,遇險蒙了神的保守,缺乏得到神的供給等等故事,也都是叫我們認識神的作為。我們這樣認識神的作為,就是我們對神有了第一步的認識。這種認識是膚淺的,是外面的,是等到看見了神的作為,才知道神作了甚麼事。 |
||||
第二步 |
這是指著認識神作事的原則。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的時候,他認識神是公義的,行事絕不能與祂的公義相背,所以他就照著神的公義求神。(創十八23~32。)這就是他認識神作事的法則。再如以色列人在可拉黨背叛遭到滅亡之後仍發怨言的時候,摩西看見了耶和華的榮光顯現,就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帶到會眾那裡,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民十六46。)這就是摩西知道神的法則,知道人這邊怎樣作,神那邊也就要怎樣作。這種認識是比認識神的作為更進一步了,是在神的作為還沒有作出來之先,就知道祂要作甚麼,祂要怎樣作。所以這種認識能增加我們禱告的信心,也能叫我們和神辦交涉。這種認識雖是相當好了,但還是不彀深,不彀裡面。 |
創18:23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你真的要將義人與惡人一併剿滅麼? |
||||
第三步 |
裡面 |
這是指著我們認識神的性情。我們一得著重生,有了神的生命,也就有了神的性情。我們憑著神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就能摸著神的性情。我們摸著神的性情,就是摸著神的自己,也就是認識神的自己。這種認識,不像前兩步是在外面認識神的作為和法則,乃是在裡面認識神的自己。 |
來8:10 主又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
|||
結論 |
在此我們可以看見,在舊約的時候,神只是向人顯出祂的作為,啟示祂的法則,所以那時人對神最多只能有前兩步的認識,就是認識神的作為,和認識神的法則。到了新約,雖然我們還應該認識神的作為和法則,但最重要的,也是最榮耀的,乃是神在祂的靈裡親自住到我們裡面,作了我們的生命,叫我們能在裡面直接摸著祂自己,而認識祂的自己。所以這個對神第三步的認識,就是認識神的自己,乃是我們在新約底下蒙恩的人,所特有的福分。 |
|||||
*請參照 生命的認識–關於生命的十四點 |
||||||
- Aug 07 Sun 2016 20:34
人對神的三步認識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