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希伯來書 六章 1-2節' 看'基督徒生活的根基'

   

6:1 所以,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就當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脫開死行信靠神
6:2
浸洗的教訓按手死人的復活,以及永遠的審判

   

從消極的光景裡出來

進入積極的事物中

第一對 從外表進到內在

悔改脫開死行

信靠神

悔改脫開死行

『懊悔』指悔改,就是心思的轉變
;『死行』指陷人於死境的行為,按照聖經,包括:(1)犯罪的行為(弗二1);(2)體貼肉體的行為(羅八6);(3)拘泥於字句(儀文規條)的行為(林後三6)。
真悔改者即已出死入生 既已悔改死行,以後所行即不再為死行,“悔改”與“重生”二者是緊連的以救恩門為雙扇門,一扇即悔改,一扇即重生

信靠進入神裡面

「信靠神,」指對神信而順服
向神的信心,不但是信神的存在,位格權能等事,也是信神之三位一體,並信主耶穌基督,本處所言“信靠神”,或譯在神裡的信心,其意義是與悔改並行的悔改是消極方面,信神是積極方面,有真悔改必有真信心,真悔改由真信心產生,真信心由真悔改增加。既有真悔改離去一切死行,後有真信心接受主的救恩,在通道上即已立好根基了。

第二對 從舊的進到新的

浸洗的教訓

按手

浸洗是離開並了結消極的事物

浸洗,原文與九10和可七4者同;指洗滌帳幕或聖殿中事奉神所用的器具和器皿,(利六28,)也可能包含祭司的洗濯。(出三十18~21,利十六4。)這事當然與希伯來信徒的背景有關,不過原則上也與新約的受浸相同,就是洗去並了結消極的事物
不僅指歸主時所行之“洗禮”,亦有舊約種種洗濯之規矩,後世所添種種洗濯之條例(可7:34),考此等規例,不過為潔淨的表示,唯耶穌所留之洗禮是為信主歸主之印證。
我們是藉受浸與基督聯合,藉按手與神的眾兒女聯合;我們不但要與基督有交通,也要與神的眾兒女有交通

按手是聯合並交通於神聖的事物

按手之禮,原文只有按手二字,在新約聖經裏面,記載了許多按手的場合,包括祝福之時(太十九13~15)、授予教會中的職份之時(徒六6)、受浸之時(徒八16~17;十九5~6)、醫治和接納之時(徒九12;廿八8)、差遣出外作工之時(徒十三3)、傳遞恩賜之時(提前四14;提後一6)等。按手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聯合,一個是傳遞祝福。兩個都可以說是交通。交通一面叫按手者和被按手的人合而為一,另一面叫按手者的能力流到被按手的人身上去。因此,使徒保羅告誡提摩太,給人按手不可急促,免得在別人的罪上有分(提前五22)。
我們是藉著按手而進入基督的身體裏面,得以與基督身體上的眾肢體聯合,而一同享受元首一切的豐富

第三對 從現今進入永恆

死人的復活

永遠的審判

死人的復活是從死裡出來

「死人復活,」所有的人到末日都要復活,義人復活得生,惡人復活定罪(約五25~29;十一25;林後四14;啟二十5~6)。
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死了就了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世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32)。但我們有復活的盼望,因此我們今天仍要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

永遠的審判是進入永世和永遠的定命裡

信徒的罪已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受了審判(羅8:1、2,林後5:21,加3:13,來9:26-28,10:10,彼前2:21,3:18)。
在各人良心中受審判(林前ll:31),此指我們如有時隕越,應自己檢討,既已自責即不至受神的審責了(林前ll:31)。
『永遠審判』指將來的審判,包括信徒要在基督台前受審判(林後五10),罪人要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二十11~12)。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希伯來書   綱目   註解
*請參照   希伯來書   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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