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看 '但以理書中七十個七'   之三個時期

于但以理第九章二十四至末節,言及“七十個七:為神的民並神的聖城而定。”此七十個“七”,于猶太史極關重要,按本處所述。已明言此七十個“七”,是始自何時,終於何時。且分為三個時期: 即七個“七”;六十二個“七”;及一個“七”。所言七十個“七”,乃關於猶太史490年之事(70×7)試即本處所論,分言之於下:

   

三個時期

 說明

七個七

 七個“七”之所關,乃自出令重建耶路撒冷算起(即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希米首次返國之時。)(2:1)至建殿之工完畢,並行獻奉禮時為止(6:1518)
西元前454年至405之時(7×749)。其間所括要事,即于426年伯沙撤王被殺,大利烏登巴比倫王位但以理見異象尼希米第二次回國;聖殿建立根基;于418年尼希米第三次回國;于410年,哈該與撒迦利亞重興建殿,即大利烏在位之次年(4:246:18);於405聖殿完工;而七個“七”所關之年月,於以告終。

六十二個七
(62×7 434)

自聖殿完工計起,至耶穌被釘十字架而止。如但以理第九章二十五節: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是明言受膏君耶穌被釘十字架時,乃在六十二個七完畢之時。考聖經歷史,頒詔重建聖殿既在454年,耶穌被釘十字架,乃紀元後29年,以二數相加,適為483,即七個“七”與六十二個“七”各相乘相加而得的合數(49+434=488)
注意:耶穌被釘,乃他生後33年,應為西元後33年,本處何故言為29年呢? 乃以西元載耶穌降生乃紀元前四年自亞當被造至耶穌降生,按歷史雖為4004年,其確數卻適為4000

一七
最後之一“七”

於但以理書第927,略述端末;且將此一“七”分為二時期。——一七之內與一七之半—按此一節書,所載要事,固極簡略,亦最詳確;如言一七之內,將遇何事;細核本節所載,莫非論耶穌再來時,於大災期內所有之事
按聖經所述,將來災期要分為前三年半與後三年半合計之為七年,即本處所言最後之一“七”。因為從耶穌被釘,至其降臨空中時,乃“異邦人的日子”此日子亦即62個七與末一“七”中問所隔的年月。而此末一“七”所關的時日乃為聖民與聖城而定(9:84)。自必于以色列國複歸基督,異邦人的日子已滿時再算起。

 

*請參照  聖經要義-賈玉銘  約書亞記  第一章   歷史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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