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對耶穌該有的態度 (希伯來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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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要 |
經節 |
經文 |
要『聽』從祂的話 |
(一2) |
來 1:2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
要惟獨『見』祂 |
(二9) |
來 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註: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 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
要『思想』祂 |
(三1) |
來 3:1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
要坦然無懼的『來到』祂面前 |
(四16) |
來 4:16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
要『學』祂並『順從』祂 |
(五8~9) |
來 5: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
要『持定』祂(六18~20),不可羞辱祂 |
(六6) |
來 6:6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
要『靠著』祂進到神面前 |
(七25) |
來 7:25 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
要知道我們『有』祂,並要『認識』祂 |
(八1,11) |
來 8:1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
要『等候』祂 |
(九28) |
來 9:28 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
要取用祂的寶血和功績,就是『經過』祂 |
(十19~20) |
來 10: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
要在靈裏『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
(十一27) |
來 11:27 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 |
要『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
(十二2) |
來 12: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註:或作“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 |
要出到營外『就了』祂去 |
(十三13) |
來 13: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