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靈以神為樂,我魂尊主為大
聖經經文
路加一46:馬利亞說,我魂尊主為大,47:我靈曾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職事的話
首先,馬利亞的靈以神她的救主為樂,然後,她的魂尊主為大。在這些經節裡,我們看見馬利亞以神為她的救主和主。我們都需要經歷馬利亞所經歷的,認識神是我們的救主和主。當我們享受神作我們的救主,以祂為樂,我們就尊祂為大,以祂作我們的主。
當我們尊神為大,以祂作我們的主,我們就是事奉祂。實際上,尊主為大就是以祂為主事奉祂。我們需要對這事實有深刻的印象:事奉主主要不是為祂作事;相反的,事奉主最重要的一面乃是尊祂為大。我們需要過一種生活,不僅為神作事,更要尊祂為大。
尊主為大是我們魂的事,不是我們靈的事。這就是說,尊主為大與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有關,與我們的思想、好惡和決定有關。在這一切事上,主都該被尊為大。我們在思想、好惡、以及有關我們動向的決定上,都該尊祂為大。馬利亞在靈裡享受神作她的拯救者。然後她的魂,就是她這個人,帶著她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就尊主為大。我們實在需要向她學習,叫我們的靈以主為樂,我們的魂尊祂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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