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救贖恩典的福音 (彼得前書二章 24-25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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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裡,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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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恩典 |
經文 |
說明 |
救贖之犧牲 |
祂在木頭上 |
“他被掛在木頭上”,這“木頭”指十字架,十字架的刑罰是最大的痛苦和羞辱;按加3:13可知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主耶穌是怎樣救我們呢?他為我們受了咒詛,使我們免受罪的咒詛。 |
救贖之大愛 |
在祂的身體裡,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 |
“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他不是委託別人來救我們,乃是親身來救我們。這不但因為沒有人可以有這資格代替他來救我們,也因他的大愛,使他喜歡“親身”來救我們(來7:27;弗5:2;來2:14) |
救贖之原則 |
擔當 |
“擔當”,他替我們擔當了我們應受的罪刑(賽53:6),這是我們得救的根據。“擔當了”表示已經完成的救贖(約19:30),正如他在十架上所宣佈的──“成了”。 |
救贖之範圍 |
我們的罪 |
“我們的罪”,基督的死是為普世人的罪,但只有接受他救贖的人,他們的罪才能被他“擔當了”(參來9:28;約3:17) |
救贖之功效 |
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 |
“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意即向罪是死的,在罪方面來說是已經死了的,因已經受了死的刑罰。未信主前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是在罪中死,但現在則是向罪死。前者是陷於罪的纏累之中等候死亡;後者則是已經受了罪的刑罰,故神不能再罰我們。 |
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
“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鞭傷”直接指基督為我們所受的鞭打(太27:26),但其意義卻不限於主為我們受鞭打的痛苦,亦代表主耶穌為我們釘十字架時,所受的一切附帶痛苦。“醫治”可以包括靈性及肉身兩方面的醫治,但按照上文這“醫治”更注重靈性方面的意義。我們靈性得醫治的結果-靈魂得救的結果-使我們的身體亦屬於主,為主所貴重(林前6:19-20),因而亦可蒙醫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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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之保守 |
你們好像羊走迷了路,如今卻歸到你們魂的牧人和監督了 |
“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本節提醒信徒從前是怎樣的人,乃是“好像迷路的羊”,但如今卻歸在基督裡,由祂作我們靈魂的牧人,歸祂看管、保守、照顧了。從前我們隨己意在罪中“自由”,但現今在祂的“監督”下享自由;我們既接受祂救贖的恩典,更當接受祂保守的恩典,在祂的旨意中行事。 |
- Jun 25 Thu 2015 11:21
神救贖恩典的福音 (彼得前書二章 24-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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