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出埃及記十三章看 '信徒能得著主引導' 的三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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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引導和帶領只有在符合某些條件時才臨到。祂的帶領和引導不是沒有條件的。頭一個條件就是分別為聖。倘若我們還沒有分別為聖,就無法有主的帶領。我們也需要經歷無酵生命的新開始。分別為聖以及有無罪生命的新開始,是能得著主引導的頭兩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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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條件 |
晨興聖言 綱目 |
說明 |
分別為聖 |
1. 以色列人分別爲聖歸耶和華—2 節: |
倘若我們還沒有分別為聖,就無法有主的帶領。 |
有無罪生命 |
2. 以色列人是在亞筆月間出埃及—出十三4: |
我們若要以基督作我們的代替,而分別為聖歸給神,就需要經歷亞筆月。(十三4。)亞筆月表徵我們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一段期間,是我們享受新生命的時候。 |
復活 |
3. 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出埃及—出十三19: |
在十三章十九節題到約瑟的骸骨,乃是要給我們看見,出埃及只能在復活裡完成。我們在復活裡分別為聖歸給主,蒙祂悅納並讓祂滿足。只有在復活裡,我們才能有無罪生命的新開始,因而有蒙紀念的日子。出埃及的每一方面都與復活有關。 |
*請參照 出埃及記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 以色列人出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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