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之道 (羅馬書 12章 15~21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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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 |
經文 |
說明 |
同樂 |
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 |
我們若要為著召會的生活,而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就需要適宜的情感,能與人同樂或同哭。這不是憑著我們天然的生命所能有的,乃是經過變化而有的生命結果。 |
同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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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 |
12:16 要彼此思念相同的事,不要思念高傲的事,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精明。 |
‘心’或作意念、思想,就是要有一樣的意念,一樣的思想。我們怎能與人同心呢?“不要志氣高大,”不高看自己。 |
同夥 |
俯就可譯為同夥,不高看自己,不低看別人,肯與人同夥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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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12:17 不要以惡報惡,要準備在眾人面前作善美的事。 |
屬靈的人不是個性倔強的人,乃是具有配搭思想的人,凡事肯與人配搭。‘若是可能,總要與眾人和睦’(18節)。‘和睦’或作平安、太平。 |
同友 |
12:19 親愛的,不要為自己伸冤,寧可給神的忿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原文是給怒氣留地步,是讓步或自己不報復之意。 |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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