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神永遠定旨的實際生活之十個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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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
生活的十個面向 |
說明 |
經文 |
第 |
祭壇和帳棚的生活 |
藉着過祭壇和帳棚的生活,亞伯拉罕擔負神的見證,作神的彰顯。 |
創十二 7『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爲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
第 |
過享受恩典的生活 |
神已呼召了我們,在基督裏用各樣屬靈的福分,祝福了我們(弗一 3)。我們基督徒的生活必須像以撒的生活,不憑自己作什麼,單單承受並享受父親所有的一切。在恩典的承受中,我們必須停下天然命的努力,使自己敞開,並豫備好享受恩典。 |
來四 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爲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 |
第 |
別是巴的生活 |
今天召會生活乃是在別是巴的井旁;我們喝這水,並且憑這水活着,我們就像一棵湧流生命豐富的垂絲柳樹。 |
創二一 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呼求耶和華永遠之神的名。』 |
第 |
獻爲燔祭的生活 |
燔祭豫表基督,主要的不是在於救贖人脫離罪,乃是在於過一種完全且絕對爲着神並滿足神的生活,並在於祂是使神子民能過這樣一種生活的生命在別是巴的生活、成長並呼求耶和華伊勒俄拉姆的名,都是爲着產生燔祭 |
來十一 17『亞伯拉罕因着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正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
第 |
與主是一的實際生活 |
創世記二十四章首要的點乃是與主是一的實際生活,以完成神的定旨;我們需要一種與亞伯拉罕相似的生活;他的動機、行動和所作的一切,都是照着神的經綸。 |
創二四 3~4『…不要從我所住這迦南人中,爲我兒子娶他們的女子爲妻。你要往我本地、親族那裏去,爲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
* 請參照晨興聖言 創世記結晶讀經 第14, 21, 22, 23, 24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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