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身分和責任 (彼得前書 2章 9-10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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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惟有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體系,是聖別的國度,是買來作產業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5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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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 |
地位 / 責任 |
性質 / 說明 |
與神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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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 |
從前算不得子民, |
先是指外邦人,後是指以色列遺民 |
指受信者,就是分散的猶太信徒說的,他們原先是從以色列生的,但不是以色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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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未曾蒙憐恤, |
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羅九6。) |
就新約的意義說,他們不是神的子民。現今他們既蒙了神的呼召,就成了神的子民,神特殊的產業,作神的奇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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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身分) |
是被揀選的族類 |
作族類,信徒已經蒙揀選 |
指我們是源於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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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君尊的祭司 |
作祭司體系,祭司團, |
指我們是事奉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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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聖潔的國度 |
作國度,我們是聖別的; |
指我們是為著神一同生活的團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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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屬神的子民 |
作子民,我們是神的產業,是神特別買來並據有,作祂奇珍的產業。 |
指我們對神是寶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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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責任) |
宣揚 那召你們 出黑暗 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
宣揚是往外宣報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作福音,使人得益處。 |
黑暗是撒但在死亡裡的彰顯和範圍;光是神在生命裡的彰顯和範圍。神已經呼召我們,拯救我們脫離撒但黑暗的死亡範圍,進入神光的生命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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