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 VS 律法

 
   

恩典待人

律法待人 

 重視人本身的價值  

重視有正確的行為表現  

(要建立關係)

(要建立好行為)

 著重耶穌為我做什麼,  供應我什麽,祂樂意幫助我.

著重我當為主做什麼,給甚麼,我要更加努力。 

表達: 看重人 

表達:看重規條 

A. 接納  

A.  指示, 要求, 如何,  目標,  結果。 

B. 饒恕,包容 (不定罪)

B.  指責, 批評, 責備, 控告, 定罪 (使人內疚, 自責, 羞愧, 壓力)

C.  給機會, 給時間成長, 鼓勵, 安慰,  勸勉 

C.  應該立刻改變,不可再犯,嚴厲警告 

D.  陪伴,  幫助,  供應,  支持對方,一起走過 

D.  監督,提醒, 責罵 

恩典 思想模式

律法主義 思想模式 

在基督裡,我已被接納, 有安全感.  我是蒙愛,蒙福,蒙恩寵。 

 我擔心做不好, 做錯,  得罪神羞辱神。沒有安全感, 總覺得耶穌對我生氣,又怕失去救恩,怕神刑罰.

在基督裡,我有尊貴的身份和地位

忽略自己的身份, 而身份反給他壓力,責任

著重耶穌為我做了什麼? 祂是誰?  祂的屬性, 祂對我的幫助

著重我要為主做什麼?  靠自己努力付出, 擺上 

恩典結果 

律法結果 

 使人有安全感,被愛,喜樂,笑容 

使人自責,定罪,愁苦,沮喪,憤怒,罪惡感 

帶來醫治,安慰,安息,不再有羞恥感,罪惡感 

因作不到,帶來自我拒絕,痛苦,甚至放棄 

 樂意成長 

被要求成長 

恩典好處 

律法本質的好處 

吸引人,樂意靠近跟隨,放鬆 

 是真實的,指出人事物的真相/標準 

作真實的自己,放下面具 

是神聖潔,公義屬性的要求 

我不用去作甚麼來贏的愛 

是神給人的道德標準,賴以生存的架構 

不被定罪,論斷 

使人勇於拒絕罪惡,棄絕謊 言,淫亂 

使人離開傷害,樂意成長 

有好行為,好道德的表現 

謹慎:  恩典 

謹慎:  律法 

因對恩典誤解,而對罪的態度寬鬆,易放縱或隨便。 
利用恩典為藉口,很混亂,無次序/規則,無效率。
若缺少真理,規範,方向;容易有落入同樣的罪/問題/狀況裡,又需要更多的恩典,很迷失。  

陷入律法主義
假冒偽善
自以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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