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的四層 (賓路易師母 VS 李常受弟兄)

     

賓路易師母  Jessie Penn-Lewis  (1861–1927)

第一層

福音層
救恩層或新生命

這層中的人已經知道重生及知道他在基督裏已得到了永生。在此時他也成為傳福音拯救靈魂的人,即傳講如何從罪的刑罰中得救及引領他人歸向基督。

第二層

復興層
聖靈層

這層中的信徒是有了聖靈充滿的經歷,並學習如何認識、順服聖靈且依靠聖靈,尋求與聖靈同工。這等人同時被主用來引領別人進入聖靈充滿的經歷。

第三層

十字架的道路層
勝罪層

信徒乃嘗試領會他在羅馬書第六章中與基督同死的地位,而進入基督的死裏。他是被帶入「效法」祂的死中(腓三10)學習和祂一同受苦,並且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上都被引導進入十字架的道路。

第四層

屬靈爭戰層
得勝層

是真正的「昇天」層,此時信徒知道與主聯合,與祂一同坐在天上「超越一切執政掌權的」,並且他在服事上,是從事反對黑暗權勢的積極爭戰,學習如何以屬靈的眼光洞悉魔鬼的作為,並以基督的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路十19)

李常受弟兄 Witness Lee  (1905–1997)

第一層

得救層(重生層)
重生
了結已往

生命經歷的第一層,所以是在基督裏的,因為我們和基督所發生的第一個關係,乃是在基督裏的。我們得救以前,是在基督之外,是在亞當裏;等到我們重生得救了,神就把我們遷到基督裏了(林後五章十七節)

第二層

復興層
奉獻
對付罪
對付世界
對付良心
順服膏油塗抹的教訓
明白神的旨意

生命的經歷第二層:住在基督里

『在基督裏』,是指著我們有分並聯合於基督的事實說的。『住在基督裏』,是指著我們與基督相交,並享受基督的經歷說的。等我們得救以後,因著主愛的吸引,更要追求主,而有了奉獻和各種的對付,我們就進入生命經歷的第二層,開始實際的住在基督裏,與基督相交,並享受基督,經歷基督了。

第三層

十字架層
對付肉體
對付己
對付天然
接受聖靈的管治
對付靈
聖靈充滿

生命的經歷第三層:基督住在我裡面

到了這一層,一個基督徒才正正式式的走十字架的路,有十字架的經歷,他所走的道路,完全是在十字架的底下,所以從這時候起,他屬靈的路程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在頭一二層的那許多對付,都還是我們以外的事物,並不是我們的本身。而達到第三層的時候,我們就要逐漸發現,在跟隨主的路上,不只有那些我們以外之事物的難處,還有我們本身的難處,就是我們的肉體、自己、和天然。並且攔阻主最厲害,得罪主最厲害的,就是這些東西。

第四層

得勝層
認識身體
認識升天
掌權
屬靈爭戰
滿有基督的身量

生命的經歷第四層:基督長成在我里

第四層是屬靈生命最後的一層,也是最高的一層,就是基督長成在我們裏面。經過了已往各層的對付,我們身上一切的難處,無論是罪惡、世界、良心的虧欠,或是肉體、己、天然等等,就都解決了,都除淨了,在我們裏面再沒有一點神之外的事物了。到這時候,神在我們裏面就得著絕對的地位,我們全人從裏到外也就豐豐滿滿的被聖靈充滿了。這樣,我們就進入了屬靈生命最高的一層,就是基督在我們裏面長大而成熟。所以我們就把這靈命最高的一層,稱作『基督長成在我們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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