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生命之交通的七項一 (以弗所書  四章 3-5節)

     

弗 4:3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
弗 4:4
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正如你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
弗 4:5
一主,一信,一浸
弗 4:6
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

     

永遠生命的交通乃是在那靈的一裏,在基督身體裏生活的實際—十16~18,徒二42,弗四3
因着靈是一位,所以只有一個身體,在身體裏也只有一個生命的循環;這循環就是基督身體的交通—弗四4,約壹一3、7
一與聯合不同。聯合是許多人聯在一起,而
一乃是那靈這一在信徒裡面的實質,使我們眾人成為一。這一乃是一個人位,就是那是靈的基督自己,住在我們裡面。這好比電在許多燈裡面,使這些燈在照耀時成為一。在燈的本身,它們是分開的;但在電裡面,它們就是一。

     

三組

七項一

說明

屬於那靈

一個身體

第一組,屬於那靈,以身體為其彰顯;這身體由為其素質的那靈所重生並浸透,而有改變形狀、與基督畢像畢肖的盼望。

一位靈

一個盼望

這是榮耀的盼望,(西一27,)就是我們身體的改變形狀,(腓三21,)以及神眾子的顯出。(羅八19,23~25。)

屬於主

一主

在約翰福音裡,我們信入的是;(約三16;)但在行傳裡,我們信入的是。(徒十六31。)在約翰書信裡,子是為著生命;(約壹五12;)而在行傳裡,升天後的主是為著權柄,(徒二36,)這是關乎祂作頭的身分。因此,我們相信祂,與生命有關,也與權柄有關,因為祂是我們的生命,也是我們的頭。以身體的頭而言,(一22,)祂是主。基督徒分裂,是因他們不顧身體的頭,不顧主作頭的身分和權柄。

一信

藉著信我們信入主,(約三36,)藉著浸我們浸入主(加三27,羅六3)並了結于亞當。(羅六4。)藉著信和浸,我們已從亞當裡遷到基督裡,因而與主聯合。(林前六17。)我們信了基督之後,應當立刻受浸,完成這遷移。

一浸

神與父
所組成

一位神

祂是一切的起始和源頭。靈是身體的執行者,子是身體的創造者,父神是身體的起源者─三一神的三都與這身體有關。三一神的第三者首先提到,因為這裡主要的是說到身體,而靈是這身體的素質,也是這身體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然後回溯到子,再到父。

     

*請參照 晨興聖言 第四~五週  生命的交通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以弗所書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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