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兩件衣服 VS 詩篇45篇王后的兩件衣服

     

詩篇 45:13 王女在宮裏,極其榮華;她的衣服是用金線交織成的
詩篇 45:14 她要穿刺繡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隨從她的陪伴童女,也要被帶到你面前。
馬太 22:11 王進來觀看坐席的,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
馬太 22:12 就對他說,朋友,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是怎麼進到這裏來的?那人無言可答。
啟 3:4 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
啟 3:5 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絕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並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承認他的名。
啟 3:18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啟 19:7-8 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基督徒的
兩件衣服

客觀的義,使我們得救
使父神得滿足

主觀的義,使我們得勝, 得賞
使基督得滿足

織與繡

金織的衣服

刺繡的衣服

表徵

金表徵神的神聖性情
在我們得救的時候,我們接受了一件金的衣服,使我們能到神面前

表徵聖靈變化的工作
實際上這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並活出來的基督

基督審判台前

你不僅需要稱義

你也需要得稱許

基督

基督作我們的義,作我們的稱義,使我們得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

聖徒的義就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借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

馬太 22章
的婚宴禮服

第一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神

叫我們得救

第二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基督,叫我們得獎賞
基督從眾聖徒活出,作他們主觀的義,成為他們的婚筵禮服

路加 15章
的上好的袍子

啟示錄 3章4節、5節及18節
的白衣

我們一信主時所得著的第一件衣服是得救的衣服。這見於路加十五章的浪子。當他回到父親那裏的時候,父親給他穿上好的袍子,這衣服表徵基督是滿足神的義遮蓋悔改的罪人。這是我們信主時所得著之客觀的義,如林前一章三十節所說者。

我們需要稱義的衣服,也需要婚宴禮服
主告訴在撒狄的召會,凡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要穿白衣與祂同行,並且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這裏的衣服就是為著婚宴
在三章十八節主勸在老底嘉的召會要向祂“買白衣

     

*請參照 晨興聖言 第二週 城與新婦 週五, 週六
*請參照 2011年夏季訓練 詩篇結晶讀經(一) 第七篇  讚美基督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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