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神在召會中的工作 (哥林多前書 十二章)

     

三一神工作

經文

說明

聖靈‘感動’人說耶穌是主

12:3 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裡,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

使徒這裡的意思是說,在節不能出聲的偶像,使敬拜牠們的人啞口無聲;但活神卻使敬拜祂的人,在祂的靈裡說話。這樣的說話,與屬靈的恩賜有關。在神的靈裡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他願意說,也能說,主,耶穌!敬拜神的人不該緘默,乃該在神的靈裡發聲說出主,耶穌!這樣說主,耶穌!乃是一切屬靈恩賜的主要功用

三一神恩賜、職事功用有關連

12:4 然而,恩賜雖有分別,靈卻是同一位
12:5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同一位
12:6
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這裡的恩賜是指外面的恩賜,事奉的才能或本能。牠們有些是神奇的,有些是由一7所說初期的恩賜發展出來的。這些恩賜都與初期的恩賜不同。
職事,即服事。4節的恩賜是為著這些職事,在這些職事中顯出6節的功效。

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神聖的能力,在恩賜活動中,推動恩賜而有的結果,這結果就是(恩賜)所顯出的功用。(弗四16。)

那靈‘表顯’在各人身上,叫人得益處

12:7 只是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

各種不同的恩賜,都是那靈的表顯,就是那靈表顯在領受了恩賜的信徒身上。那靈這樣的表顯,乃是為著叫召會(基督的身體)得益處

聖靈照著祂的定意分恩賜給各人

12:11 這一切都是這位獨一且同一的靈所運行,照著祂的定意個別分給各人的

“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這一切’指各種屬靈的恩賜;恩賜的獲得,乃是出於聖靈主動的運行,並不是出於人的‘強求’。
“照著祂的定意個別分給各人的,”這是說到
恩賜的源頭乃是聖靈;賜給甚麼種的恩賜,以及賜給甚麼人,主權在於聖靈

聖靈將眾人‘浸成’了一個基督的身體

12:13 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

那靈是我們靈浸的範圍和元素,在這樣一位靈裡,我們眾人浸成一個生機的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論我們的種族、國籍、社會地位如何,我們眾人都該是這一個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生命和構成成分,並且那靈是基督的實際。我們眾人乃是在這一位靈裡受浸,成了這一個活的身體,以彰顯基督

聖靈被眾人所‘喝’

在那靈裡受浸,乃是進入那靈,消失在祂裡面;喝那靈,乃是把那靈接受進來,使我們全人被祂浸透。藉這兩種手續,我們就與那靈調和。在那靈裡受浸,是調和的起始,是一次永遠的。喝那靈,是調和的延續和成就,是持續不斷直到永遠的。這需要我們不斷的呼求主,從祂這活水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二3~4,約四10,14。)

照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

12: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

‘俱各’是強調身上各肢體的個別性,都有其特別的功用;並且各個肢體的功用不是自取的,乃是出於神旨意的安置。

神‘調和’這身體

12:24 至於我們俊美的肢體,就不需要了。但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

互相調節意。神已把基督各個不同的肢體,調和在一起,成了一個身體。為此我們需要多有變化,(羅十二2,)藉著同一位靈,從天然的生命變化為屬靈的生命,好有實行的身體生活。

在召會中‘設立’
各種恩賜

12:28 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的,治理的,說各種方言的。

這裡的召會,乃指她宇宙和地方的兩面。在12~27節,召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是生機體,為著讓那作信徒生命的基督,長大並彰顯祂自己。“召會”是會眾,為著讓神執行祂的行政。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哥林多前書  第十二章  綱目及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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