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被充滿以 '享受基督作我們活的義' (羅馬書 十章 4~17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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啓示基督 |
充滿基督 |
羅馬書 十章 4~17節 |
說明 |
為 律法總結 的基督 |
定義 |
10:4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
基督了結律法,結果就使凡相信基督的都得著神的義。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就完成並了結律法。 |
目的 |
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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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肉體 的基督 |
過程 |
10:5 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
基督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以及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借著復活變化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現今在復活裏,祂這賜生命的靈對我們十分便利,我們隨時隨地都可得著祂並將祂接受進來。 |
相近 的基督 |
成為 |
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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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相信 的基督 |
得救 |
10:9 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
羅馬九章二十一、二十三節告訴我們,在神的揀選之下,我們蒙召的人已被作成蒙憐憫得尊貴、得榮耀的器皿。我們需要被充滿。被充滿的路見於羅馬十章。你被造有口,乃是為要被基督的豐富充滿。我們的口被造,是為著呼求主耶穌的名。主是如此豐富!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詩篇裏有一節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八一10)我們是有口的虛空器皿,該大大張口,好使我們被主的豐富充滿。 |
被傳講 的基督 |
傳揚之路 |
10:14 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 |
福音若要被傳揚,就必須有人奉神差遣。 |
被接受 的基督 |
二面結果 |
10:16 只是人沒有都順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給人聽的,有誰信?” |
一面基督被外邦人接受了, |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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