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羅馬書六章 6~22節' 看 '基督徒聖別的秘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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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別的秘訣 |
經文 |
‘知道’已與基督同死 - 看見已經成就的客觀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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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 |
6: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 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
“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 |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 |
‘相信’必與基督同活 - 靈裡有主觀經歷的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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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 |
6:8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就信也必與祂同活, |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 |
6:9 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 死也不再作主管轄祂了。 |
祂“向罪死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 |
6:10 因為祂死,是一次永遠的向罪死了; 祂活,是向神活著。 |
‘計算’自己向罪死並向神活――記入人生的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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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罪“當算自己是死的” |
6:11 這樣,你們在基督耶穌裡, 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 向神卻當算自己是活的。 |
向神“當算自己是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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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罪’和‘不要獻給罪’――消極的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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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罪在…必死的身體裡作王” |
6:12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體裡作王,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欲, |
“不要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 |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兵器; |
‘倒要獻給神’――積極的獻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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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己獻給神”―獻上全人 |
倒要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
“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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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恩典,罪必不再作主 |
6:14 罪必不能作主管轄你們,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
‘順服’――實行奉獻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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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從…作順從者的奴僕” |
6:16 豈不曉得你們將自己獻給誰作奴僕,以至於順從,就作了你們所順從者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從的奴僕,以至於義。 |
“從心裡順服了…教訓的規模” |
6:17 感謝神,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從了你們被交於其中之教訓的規模。 |
“以至於聖別;…就有聖別的果子” |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著人的常情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聖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