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三種浸 (馬太福音 三章11節)

 
       

3:11 我是將你們浸在水裡,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祂提鞋也不配,祂要將你們浸在聖靈與火裡

       

主作工一起頭怎麼就受浸呢?這叫我們看見主一作工,就是站在釘死而復活的地位,祂是在工作三年半後才死而復活,但祂要我們看見祂在地上的工作都是站在死而復活的地位上作的,所以祂預先受浸作一表號。這叫我們看見一方面主的工作是死而復活,這是救贖方面的;另一方面這工作鄑是站在死而復活的地位作的,這也是屬靈工作的原則。己有三方面:(一)意思,(二)能力,(三)榮耀;都當放在死的地位。

       

三種的浸

主/約翰

說明

諸天的國

在水裡的浸

悔改的浸

為著悔改,引導人信主

1、站在人的地位上
而盡律法之義。
2
、站在罪人的地位上而盡代替之義。
3
、站在信徒的地位上而盡模範之義。

引人進入諸天的國

在靈裡的浸

主的靈浸

叫人在聖靈裡得著永遠的生命
基於主的救贖,是諸天之國的開始

耶穌還需
再受靈洗,方可執行他為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行祭司禮是先以水洗身,以後再抹油(出29:4-7),隨後再受靈洗,即受聖靈恩膏。

在五旬節那天,開始並建立諸天的國,且要使其延續,在這世代的末了達到完成

在火裡的浸

主的火浸

或是叫人在火裡永遠沉淪
基於主的審判,是諸天之國的結束

馬太福音三章十二節把人分為麥與糠。有人以為火是指五旬節火的舌頭(徒二3),但這樣,三章十一節用聖靈與火(若解作聖靈降臨時火的舌頭),豈非重複而無意識?三章十、十一、十二節三次講到火,
上下二節的火是指地獄的火,就中間那節的火怎能不是地獄的火?這樣看見,天國的起頭,主用聖靈施浸;天國末了,主用火施浸(帖後一7-8)。

照著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15,)要結束諸天的國

       

*請參照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 倪柝聲弟兄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 馬太福音註解
*請參照  聖經要義 - 賈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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