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羅馬書一章16 ~17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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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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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題 |
經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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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態度 |
我不以福音為恥 |
保羅為著傳福音,到處被人鄙視、譏誚,但他卻以福音為榮,這說出福音之中含有一種的能力,使人能藉以勝過所有的反對和抵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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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本身 |
這福音本是 |
意指能突破一切障礙的強大能力。這大能就是復活的基督自己,那賜生命的靈,要救一切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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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目的 |
要救 |
不只救信的人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也救他們脫離他們的天然、自己,使他們得以聖別、變化,與眾聖徒同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作祂的豐滿和彰顯。(弗一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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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對象 |
一切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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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次序 |
先是猶太人 |
‘先是猶太人’,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後是希利尼人’,希利尼人代表所有的外邦人,這是說神的福音也是為著萬國萬民的(參5節)。‘先後’是指時間次序,而非輕重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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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顯明 |
神的義 |
在約三16,神的愛乃是神救恩的源頭和動機。在弗二5、8,神的恩乃是神救恩的憑藉。在這裡,神的義乃是神救恩的大能。神的義是堅定的,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九14;)神的國也是建立在其上。(十四17。)就律法而論,愛和恩都可變動,但義不能變動。神的義更是如此。在神的福音上所顯示出來的,不是我們的義,乃是神的義。所以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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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基礎 |
本於信 |
“本於信”表明信是根源,是基礎,神的義由此顯示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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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容器 |
顯示與信 |
“顯示與信”表明信是歸屬,是容器,接受並保存神的義。我們若有這信,神的義就要向我們顯示,並給我們得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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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結果 |
義人必 |
神的義,使我們得稱義,乃是要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五18,)並憑這生命活著。如此,這生命在各方面就聖別且變化我們。本書主要的就是說到我們得稱義,(1~五11,九1~十一36,)得生命,(五12~八39,)以及憑這生命正確的活著。(十二1~十六27。)本節所說的,也是著重這三點,可視為本書的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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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照 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 第 一 章 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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