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神完全救恩的三個步驟, 三件重要事物, 三種神聖屬性和三個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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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1:10 為著時期滿足時的經綸,要將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或是在地上的,都在基督裡歸一于一個元首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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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步驟 |
三一神 |
分題 |
神的經綸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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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著 |
父神的先見 |
被揀選 |
源頭 |
根基 |
基督 |
信徒順從對基督救贖的信仰,(羅一5,十六26,)以及應用所灑的血到他們身上,乃是那靈基於父神的揀選使人聖別的結果。 |
藉著 |
那靈 |
得聖別 |
憑藉 |
建造 |
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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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 |
順從(歸一) |
耶穌基督 |
結果 |
終極完成 |
新耶路撒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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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階段 |
三件重要事物 |
圍着 |
以弗所書五章 |
三部份之人 |
組成要項 |
階段說明 |
起初 |
公義 |
藍寶石 |
以弗所五章二十五節說,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這是基督作我們的救贖者,完成神法理的救贖,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 |
(靈)重生的階段 |
是由救贖、聖別、(地位上的─2,林前六11、)稱義、和好與重生所組成 |
在這階段,神藉著基督的救贖稱義了我們,(羅三24~26,)並且在我們的靈裡,藉著祂的靈,用祂的生命重生了我們。(約三3~6。) |
長進 |
聖別 |
紅色 |
以弗所五章二十六節說,祂好聖化召會,藉着話中之水的洗滌潔淨召會—這是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裏面完成神生機的救恩,使我們藉着祂在生機一面的聖化,成為聖別—一4,啟二一2 |
(魂)變化的階段 |
是由從罪得釋放、聖別、(主要的是性情上的─羅六19,22、)生命長大、變化、建造與成熟所組成 |
在這階段,神藉著基督之死的功效在我們裡面主觀的作工,藉著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內住之罪的管轄,就是罪與死的律;(羅六6~7,七16~20,八2;)藉著祂的管教(來十二10)和對神家的審判,(四17,)用祂聖別的性情,藉著祂的聖靈聖別我們;(羅十五16;)使我們在祂的生命裡長大;(林前三6~7;)藉著萬有的效力,(羅八28,)用賜生命的靈,更新我們魂裡面的各部分而變化我們;(林後三6,17~18,羅十二2,弗四23;)把我們建造在一起,成為屬靈的殿,給祂居住;(二5,弗二22;)並且使我們在祂的生命裡成熟,(啟十四15與注2,注3,)以完成祂完全的救恩。 |
完成 |
救贖 |
黃色 |
以弗所五章二十七節說,祂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召會—這是基督作我們的新郎,分賜祂的生命榮化我們而使我們的身體得贖,藉此將我們獻給祂自己作榮耀的召會—羅八23 |
(身體)得榮的階段 |
是由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模成主的形像、得榮、承受神的國、有分于基督的王權、以及對主最高的享受所組成 |
在這階段,神要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使之同形於基督榮耀的身體,(腓三21,)藉以救贖我們墮落、敗壞的身體;(羅八23;)使我們模成祂兒子榮耀的形像,(羅八29,)叫我們重生的靈、變化的魂、以及改變形狀的身體,都與祂畢像畢肖;並使我們得榮耀,(羅八30,)把我們浸沒在祂的榮耀裡,(來二10,)使我們得進入祂屬天的國,(提後四18,彼後一11,)就是祂所召我們進入的,(帖前二12,)並且承受這國作祂福分中最高的分,(雅二5,加五21,)甚至與基督同掌王權,作祂的同王者,有分于祂轄管列國的王權,(提後二12,啟二十4,6,二26~27,十二5,)並在祂神聖的行政裡分享祂君尊的快樂。(太二五21,23。) |
*請參照 晨興聖言 召會作基督的異象、實行與建造 第二篇 神對召會的定旨(二)藉着召會展示神萬般的智慧,以征服神的仇敵 綱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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