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被充滿以 '享受基督作我們活的義' (羅馬書 十章 4~17節)

       

啓示基督

充滿基督

羅馬書 十章 4~17節

說明

律法總結

的基督

定義

10:4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基督了結律法,結果就使凡相信基督的都得著神的義。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就完成並了結律法。

目的

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成肉體
並復活

的基督

過程

成為肉體

復活

10:5 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
10:6 但
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10:7 或說,“
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

基督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以及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借著復活變化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現今在復活裏,祂這賜生命的靈對我們十分便利,我們隨時隨地都可得著祂並將祂接受進來
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是靈也是話。祂是靈給我們摸著,祂是話給我們領會。我們的口是為著呼求,我們的心是為著信。因此,我們能口裏呼求祂,心裏信祂。我們呼求祂就得救;我們信祂就得稱義。

相近

的基督

成為
賜生命的靈

10:8 這義到底怎麼說?它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被相信
並呼求

的基督

得救
接受之路
被充滿之路
享受之路


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
呼求主名

10:9 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
人心裡信,就得著義;口裡承認,就得救
10:11 因為經上說,“
凡信靠祂的,必不至於羞愧。”
10:12 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
10:13 因為“
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九章二十一、二十三節告訴我們,在神的揀選之下,我們蒙召的人已被作成蒙憐憫得尊貴、得榮耀的器皿我們需要被充滿被充滿的路見於羅馬十章。你被造有口,乃是為要被基督的豐富充滿。我們的口被造,是為著呼求主耶穌的名。主是如此豐富!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詩篇裏有一節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八一10)我們是有口的虛空器皿,該大大張口,好使我們被主的豐富充滿。

被傳講
並聽見

的基督

傳揚之路

呼求
信入
聽見
傳道
奉差遣

10:14 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
10:15 若非奉差遣,
怎能傳道?如經上所記:“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福音若要被傳揚,就必須有人奉神差遣
那些奉神差遣的人傳福音,
使人聽見、信入、呼求主的名而得救
我們信入主並呼求祂以後
,也必須傳揚祂。

被接受
或棄絕

的基督

二面結果

10:16 只是人沒有都順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給人聽的,有誰信?”
10:17 可見
信是由於聽,聽是藉著基督的話

一面基督被外邦人接受了

另一面祂
被以色列人棄絕了

       

*請參照  新約恢復本聖經  (羅馬書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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