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長老(監督)的資格 (提多 1章 6 ~ 9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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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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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
類別 |
經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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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的 |
配偶 |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
在婚姻裏忠於自己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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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 |
兒女也是信主的 |
自己的兒女信主,就比較沒有破口讓人可以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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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 |
沒有人告他們 |
提摩太前書所提到的監督必須使兒女端莊順服,而提多書多加了一些要求,就是兒女必須是信主的,而且必須沒有人告他們放蕩不服約束,他們必須是個不浪費以及順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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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人的 |
消極上 |
不任性 |
只討自己的喜歡,而拒絕聽從別人的勸告,固執己見、傲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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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暴躁 |
容易動怒和不能控制脾氣的人,心中對任何人都懷有敵意和懷恨的人是不配擔任教會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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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酒滋事 |
過度縱情飲酒,好喝酒的人最容易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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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人 |
這個字的意義不單指行為上的粗暴,也包括話語上的粗暴,好勇鬥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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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無義之財 |
指人不擇手段去 取金錢,革哩底人在這方面是聲名狼藉的,因為他們追求金錢像蜜蜂采蜜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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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上 |
樂意接待遠人 |
就是一個愛護陌生者的人。初代教會有些傳道人是巡迴佈道家,他們四處旅行,所以必須找到基督徒團體中有人接待他們,而這些人是好客、是樂於與人分享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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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善 |
樂意作各種善事,有人(加爾文)翻譯作獻身於仁慈,就是一個愛好美善事物和友善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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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重 |
自我約束和克制自己,有的聖經(新譯本)翻譯為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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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 |
正義,divkaio",就是他能給予人和上帝應得的對待,給所當給,怕所當怕,對上帝存敬畏的心、對人存公平、公正的態度,這樣的人才可以主持教會的事工而不私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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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潔自持 |
敬虔而節制,新譯本為自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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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理的 |
真理 |
堅守真理的人 |
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是「堅守那合乎教義、可靠的真道」(新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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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
教導的人 |
按著教義勸化人,就是「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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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道 |
衛道的人 |
「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駁倒就是使抵擋的人信服(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v.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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