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對大兒子和小兒子的警告(路加福音 16, 17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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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 |
比喩 |
路加 |
警告 |
大兒子 經學家 律法師 法利賽人 |
一個財主, 穿著紫色袍 和細麻布衣服, 天天奢華宴樂 |
16章 |
將在來世受苦(19~31節) |
小兒子 信徒 門徒 |
有一個討飯的, 名叫拉撒路, 渾身生瘡 |
路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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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
如羅得的日子 如羅得的妻子 |
又吃又喝, 又娶又嫁 又買又賣, 又耕種又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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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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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17:27 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
得勝被提者 不要下來拿; 人在田裡, 也不要回家 |
不要拿, 不要回家 不要回頭 不要保全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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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17:33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路 17:36 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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