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對大兒子和小兒子的警告(路加福音 16, 17章 )

 
       

兒子

比喩

路加

警告

大兒子

大祭司

經學家

律法師

法利賽人

一個財主,

穿著紫色袍

和細麻布衣服,

天天奢華宴樂

16

將在來世受苦(19~31節)
路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路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裡,極其痛苦。’

小兒子

信徒

門徒

有一個討飯的,

名叫拉撒路,

渾身生瘡

路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路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世人


如挪亞的日子

如羅得的日子

如羅得的妻子

又吃又喝,

又娶又嫁

又買又賣,

又耕種又蓋造


愛物質, 惜家人
念世界, 顧自己

17

 

路 17:27 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路 17:29 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路 17:31 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
路 17:32 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得勝被提者

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

不要下來拿;

人在田裡,

也不要回家

不要拿,

不要回家

不要回頭

不要保全魂生命


先受苦, 又被棄絕

路 17:33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路 17:34 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路 17:35 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路 17:36 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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