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六章中的九要, 三不要 VS 十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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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6:27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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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要 |
三不要 |
十誡 (八不可) |
十誡 (二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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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的仇敵, 要愛他! |
有人奪你的東西去, 不用再要回來 |
除了我以外, 你不可有別的神 |
當記念安息日, 守為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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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你們的, 要待他好! |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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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詛你們的, 要為他祝福! |
不可妄稱耶和華 你神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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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辱你們的, 要為他禱告! |
你們不要論斷人, 就不被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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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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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倒要愛仇敵, 也要善待他們 |
不可姦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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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
不可偷盜 |
當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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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慈悲, 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
你們不要定人的罪, 就不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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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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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饒恕人, 就必蒙饒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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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要給人, 就必有給你們的 |
不可貪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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